陽光是慈善最好的防腐劑
從2018年9月1日起,《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正式施行,今后慈善組織應該在民政部門提供的統一的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七類信息。
責任編輯:陳愷辰
從2018年9月1日起,《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正式施行,今后慈善組織應該在民政部門提供的統一的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七類信息。
(本文首發于2018年9月6日《南方周末》)
從2018年9月1日起,《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正式施行,今后慈善組織應該在民政部門提供的統一的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七類信息。這七類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公開募捐情況、慈善項目有關情況、慈善信托有關情況、重大資產變動及投資、重大交換交易及資金往來、關聯交易行為等情況及法律法規要求公開的其他信息。
公開、透明是慈善事業最基本的底線,慈善組織不僅要接受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管,同時也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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