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米脂殺人案兇手伏法 陜西高院:假消息
9月12日,網傳陜西省米脂縣“4·27”故意殺人案兇手趙澤偉已被執行死刑,該消息迅速引發關注。
11時12分、24分,榆林中院、陜西高院陸續發布聲明,稱網傳內容系不實消息,“目前趙澤偉一案正在審理中?!贝饲?,陜西高院曾通報,對該案已復核終結,并將趙澤偉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責任編輯:張亞莉
9月12日,網傳陜西省米脂縣“4·27”故意殺人案兇手趙澤偉已被執行死刑,該消息迅速引發關注。
11時12分、24分,榆林中院、陜西高院陸續發布聲明,稱網傳內容系不實消息,“目前趙澤偉一案正在審理中。”此前,陜西高院曾通報,對該案已復核終結,并將趙澤偉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據悉,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自認為系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泄憤惡念。該案致9名學生死亡。
針對米脂“4.27”趙澤偉故意殺人案,榆林中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于7月10日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7月24日,榆林中院依法將該案報送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
8月2日,陜西高院通報稱,已復核終結,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陜西高院復核認為,被告人趙澤偉僅因工作、生活不順而遷怒無辜,心生怨恨,繼而圖謀報復,持刀瘋狂捅刺放學學生,發泄私憤,致21名中學生死傷,其中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1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殺人手段特別兇殘,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陜西高院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判處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并對趙澤偉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來源:南方都市報)
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