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殺人如何能“冰釋前嫌”?
一味要求檢方降低無罪判決率與提高調解率,只會付出犧牲正義的代價。
責任編輯:陳斌
2018年9月21日晚,“冰釋前嫌”這四個字上了熱搜。定睛一看,原來是河南魯山縣檢察院通過官微發表了一篇《魯山一初中生犯錯 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的文章,16歲男孩小趙和17歲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系,檢察官“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為先”,讓雙方父母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小趙家長賠償了小花父母8萬元,得以回校。小趙的母親送來了錦旗,上書“執法為民、盡職盡責、情系少年、傾心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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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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