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年看200多個瀕臨離婚的家庭 | 法官眼中的離婚浮世繪
插畫 / Nath
庭審結束后,他把兒子拎到我面前,死死地盯著我:“兒子你記住了,就是這個人拆散了你的家庭?!?/blockquote>責任編輯:周建平 陳竹沁
插畫 / Nath
庭審結束后,他把兒子拎到我面前,死死地盯著我:“兒子你記住了,就是這個人拆散了你的家庭。”
我是一名基層法院的家事法官,一年要經手兩百多件離婚案子,也就是說,接觸兩百多個即將分崩離析的家庭。
以前剛工作時,我也跟原來那些法院一樣,第一次判不離。第一次開庭,只要聽到被告方說“不同意離婚”,并且沒有法定的幾個應當判離的情形,法官就可以開始摳手了,真的,接下來聽都不用聽,直接判不離,這對法官是最保險的做法。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判離的風險,有當事人的威脅,還有上訴率的升高,快審快結也不會積壓案件。一審判離,沒處理好后患無窮。很多法官覺得反正真想離的可以半年后再起訴,而且第一次不判離在社會上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大多數律師和當事人心里都有預判。
在國內,法官一審判不離的比例相對比較高。去年我在中國人民大學參加第四屆婚姻法論壇,一名律師公開質問:“你們法官為什么所有一審都不判離婚?你們法官是什么想法?”
那天我也是發言嘉賓,下午輪到我第一個發言。我臨場把發言內容改了,就我們法官的工作、法官和律師的關系談了自己的看法。雖然相對而言,我還算是一個比較任性的法官,我第一次就搞離了很多對,我一直在做惡人。(笑)但我說,確實,在很多地區的法院都大量存在這個(不判離婚的)情況。
第一個原因是確實工作太忙了,立案登記制讓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法官員額制又使得主審法官的人數變少,每個人手上積壓的案子很多,又有審限的限制,沒辦法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判不離最省事。
第二是有一部分當事人確實比較沖動,第一次判不離,也是給當事人時間去緩和關系。我們真遇到過原告要求離婚、最后卻拍著桌子指責我們為什么不幫她調解和好的案子。一對年輕夫妻,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同意,原告就懵了。本來就是想嚇嚇對方,對方真的心灰意冷了。
這是沒有改革之前的案子,那時也沒有冷靜期這個概念。因為雙方都同意離婚,就判離了。下判之后原告就來罵我們:“你為什么不調解?”“你是不是收了對方的好處?”“你也是女人,你怎么能這樣對我?”
第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跟律師的職業立場不同,所以看問題的方式不同,律師是站在己方當事人立場,為己方當事人的利益傾盡全力,法官是站在中間權衡兩方利益,對同一個案子的判斷自然是不一樣的。
第四是,即便我是個“任性”的法官,面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家事案件,還是慎之又慎的。家事案件的影響力不僅及于當下,很可能對這個家庭中孩子的一生都產生重大的影響,而這些孩子10年、20年之后也會結婚生子,成為社會的主體,現在的慎重是為將來負責。
第五是,法官要照顧自己的周全。很多當事人并不認為是自己的問題導致了家庭的解體,有的人覺得是法官拆散了自己的家庭,有的人覺得法院不滿足自己的訴求就是偏袒對方,收了對方的好處。
安徽馬鞍山雨山區人民法院的文化長廊外,家事法官正與當事人溝通疏導
“你判我離我就喝農藥”
近幾年我知道的比較嚴重的傷害法官事件,都是緣于家事離婚案件。“因被判離婚記恨法官,法官慘遭報復”之類的事件,一檢索新聞報道就有,去年在廣西陸川就發生了一起。(編者注:據陸川縣人民法院通報:2017年1月26日,廣西陸川法院已退休前副庭長傅明生被一男子持刀刺死;該男子為傅審理過的離婚案件當事人,曾對妻子有家暴行為,當時傅明生依法判決離婚,男子長期懷恨在心,產生報復心理。當年8月25日,該男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遇到的情況大多是當事人罵我,在外面堵我。有次一個比較彪悍的當事人來,我下去接待時特意拿本案卷,不是她的案卷,我是想擋在臉前,當時真的是怕被潑硫酸。
但還好,目前都生命無虞。在法院能見到各種神奇的人,像李蕓,我們庭幾乎所有法官都經手過她的案子。一個農村婦女,三次被丈夫起訴離婚。李蕓堅決不同意離婚,說自己很愛丈夫。男方在外地打工,在外也有人。夫妻兩人長期分居,沒有任何交流。但女方說村里誰誰的男人老了就回來了,她也相信丈夫老了總會回家。她覺得離婚在村里也沒面子。
實際上丈夫對女方已經非常冷漠了,完全回避跟她接觸。為了不離婚,李蕓會跳著腳罵人。法院、公安局全鬧了一遍,她在法院大廳地上打滾,還砸過公安局的玻璃,因為破壞社會秩序和公共財產被拘留了。拘留期間,她要打電話給男方,讓送衣服。男方理都沒理。
這案子第一次審理是我們同事小侯接手的,判決之前,李蕓帶著年長的媽媽、拿著農藥來找小侯,說“如果你判我離我就喝農藥”。
小侯心里也發怵啊,她是真的怕當事人喝農藥。第一次她迫于壓力判了不離。半年后男方再起訴,這次換了另一位法官審理,判決結果還是不準離婚。
但這次判不離,有一個特殊情況,是女方得了乳腺癌。而男方對女方完全不管不顧,將所有矛盾都推給法院,我們希望通過判不離,讓男方承擔一定的照顧責任。
但男方鐵了心要離,又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判決。最后男方第三次起訴,我們判決離婚,判男方賠償。這個案子確實達到了法律規定的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分居都不止兩年了,經過前面兩次訴訟,也沒有任何回旋或者好轉,硬判不離對兩個人來說都很痛苦??赡芤驗槟蟹揭恢币x婚的原因,女方的精神已經有些問題。在法院,跟各種人吵架,甚至不相干的其他當事人都會被她罵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邵小喬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