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發現形式主義新表現: 借"屬地管理"之名行推脫責任之實
浙江省紀委督導調研組在明察暗訪時發現,個別職能部門將一些分內工作借“屬地管理”之名壓給基層,讓基層工作人員壓力很大。
浙江省紀委督導調研組在明察暗訪時發現,個別職能部門將一些分內工作借“屬地管理”之名壓給基層,讓基層工作人員壓力很大。
屬地管理,就是根據所在地域確定具體管理機關,從守土有責的角度確保治理有效。但許多職能部門的工作壓給基層后,基層既無權力又無能力去落實,一旦出了問題,還要被問責。
臺州某街道工作人員反映,上級對鄉鎮街道的年終考核中,重點工作分值最高,共有考核指標31項,幾乎都與屬地責任有關。除了重點項目推進、平安綜治工作、信訪工作外,還包括漁業生產安全、企業上市工作、土地全域綜合整治等。
對于其中不少任務,街道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在漁業生產安全方面查扣違規船只,街道沒有執法權,只好苦口婆心地跟對方做思想工作。而且街道也沒有進行海上工作的船艇等硬件設施,使得實際操作受限。”
一方面,權責不對等導致基層干部落實任務難;另一方面,專業能力的不足也讓基層頗為苦惱。
督導組在杭州某街道提供的一份科室職責劃分表上看到,一個城管科不僅要負責街道區域內序化潔化綠化亮化管理、動植物疫情防控等任務,還要負責文物保護、廢舊物品回收管理等近20項工作,這還不包括要協助職能部門完成的工作。
而最讓他苦惱的是,現在許多工作都需要具備專業技能才能處理得了,然而一些部門并沒有提供相關指導培訓,只是單純地往下壓任務、搞排名。
類似的問題,在全省其他地方也存在。“一些機關部門的本位主義明顯,不會站在鄉鎮基層的角度看問題、辦事情,條條往塊塊上推責任。”浦江縣一位鄉鎮負責人直言。上級各職能部門越來越多地進行檢查督察,把前期的貫徹執行和責任落實過多壓到鄉鎮,這讓不具備執法權也沒有專業執法人員的鄉鎮感到十分吃力。
嘉興市某街道負責人反映,上級把交通安全事故數等列為考核內容,但事實上道路交通網絡復雜,車輛和司機流動性大,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街道沒有執法權,發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也無法有效進行制止,只能采取完善轄區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動志愿者參與安全勸導、開展轄區居民交通安全宣傳等舉措。“以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街道以配合為主,這些年實施考核后,街道一直難以找到工作的著力點。我們需要相關職能部門給予支持和配合,用‘條塊’結合的模式開展工作更有利。”該負責人表示。
在追責問責制度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權責不對等情況不僅給基層工作人員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也讓不少基層干部擔心履職風險。
“近年來,明顯感覺上級下放鄉鎮的任務越來越多。”紹興市越城區某街道黨工委書記說,他在鄉鎮工作已有30多年。今年以來已簽訂十余份責任狀,很多都是“一票否決”。“很難睡個踏實覺。”這位書記表示。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