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前的微商亂象:繼續以短視頻引流售假,披藥品外衣賣保健品
化妝品降價打6.6折,買5盒送1盒;酵素買一送一,買兩盒以上加送手工皂…… 近年成為眾多消費者網購渠道的微商們在“雙十一”來臨之前,紛紛推出促銷活動,幫助代理商讓利消費者。
雙11前的微商亂象
化妝品降價打6.6折,買5盒送1盒;酵素買一送一,買兩盒以上加送手工皂…… 近年成為眾多消費者網購渠道的微商們在“雙十一”來臨之前,紛紛推出促銷活動,幫助代理商讓利消費者。
艾瑞咨詢發布的《2017年中國微商行業研究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微商行業市場交易規模為3287.7億,預計2019年微商規模將近1萬億。由此可見,微商已經成為中國移動電子商務領域的一部分。
南都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流行背后,微商行業在高額利潤的驅使、監管的空白、熟人關系等多因素的促成下,存在以保健食品冠以藥品之名、利用短視頻平臺引流假貨在“雙十一”低價促銷等亂象。入局微商行業者,也一度被利益反噬,陷入微商傳銷的陷阱,讓不法分子獲利上億。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微商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規范,或許將成為行業發展的轉折點。
廣告:保健食品宣稱30天治療抑郁
在微商趕上“雙十一”大促潮流之時,南都記者調查發現,不少軟文類廣告披著藥品廣告的外衣,實則是微商在出售保健食品。
這些廣告多以微信朋友圈文章或論壇發帖形式進行包裝,出現“患者”自述。文末下方,則設有“精選留言”,評論多數會現身說法,表示自己有類似癥狀,或使用該廣告中的方法后效果不錯。在整個廣告頁面,通常會推薦添加某老師微信。
南都記者在一家搜索引擎輸入“抑郁”一詞,一則廣告顯示為抑郁癥的咨詢頁面,以患者提問,醫生、病友回復的方式進行軟文宣傳,推薦添加“老師”微信號,且推薦者使用“王華偉(專家)”、“蘇偉強(專家)”等名義做推薦,并出現穿白大褂照片。
在加上該“老師”微信后,對方詢問了患者性別、年齡、具體癥狀、是否服藥等相關問題,向南都記者推薦了一款治療抑郁癥的“海馬激活酶”藥品,稱“效果很好,無副作用無作用”。
該款保健藥品宣稱30天可讓抑郁消失。
該款產品的官網顯示,海馬激活酶為“抑郁癥醫學新突破,徹底逆轉,用一個好一個”,治療病癥包括抑郁癥、焦慮癥、失眠、神經衰弱等,并稱“突破血腦屏障,改善海馬區供血,一次性解決抑郁,上萬患者親身體驗,源頭逆轉不反復”。
在療效上,產品介紹為“15天睡眠改善,30天抑郁消失精神好”。為了佐證“恢復效果鐵證如山”,網頁還登了四則患者的治愈經歷且配有照片,并稱“每一個案例都是用戶真實投遞,拒絕造假”。
上述“老師”介紹,產品由美國專利授權,生產廠家為上海安塞納生物有限公司。南都記者在國家食藥監官網查詢得知,該公司僅生產了一款國產保健食品,名為“為公牌天麻軟膠囊”。
在國家食藥監官網搜索“海馬激活酶”則未有任何相關信息,該“老師”表示,海馬激活酶就是為公牌天麻軟膠囊。該款膠囊的保健功能為改善睡眠、輔助改善記憶,注意事項顯示“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此類現象并不在少數。微商在“減肥”、“美容”等相關領域不僅涉嫌虛假宣傳,甚至成了造假公司制假與售假的“罪惡溫床”。
去年8月,南方都市報曾報道,湖南婁底警方破獲一起特大制售有毒“假減肥藥”案件,犯罪嫌疑人曾利用微商分銷系統,非法獲利。案值上億的百萬粒假減肥藥,每粒成本卻不足一毛錢,利潤率高達近9000%。
引流:短視頻平臺展示山寨奢侈品
微商作為移動互聯網的原生商業生態,隨著短視頻行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同樣迎來了“視頻營銷”時代。在短視頻平臺為微商導流的背后,售假行為暗流涌動。
今年3月,南方都市報調查發現,在一些短視頻平臺,存在大量自制假冒名牌化妝品及展示山寨奢侈品的短視頻,視頻作者通過留下微信、QQ號,將這些假冒產品出售牟利。甚至,部分疑似制假視頻還獲得了平臺推薦。報道之后,這些平臺均發布官微提醒用戶,對于利用平臺制假售假的不良賬號,發現一起,處理封禁一起。
火山小視頻上,微商展示山寨品牌包。
時隔7個月,南都記者發現,“雙十一”的各種商品預熱宣傳在眾多短視頻平臺發布,而在火山小視頻、抖音短視頻等平臺,仍存在有用戶展示山寨奢侈品的現象。
在火山小視頻的“LV女包”話題欄中,有一位粉絲過千的用戶“阿微包包”發布了145條短視頻,大部分均為品牌“包包”的展示視頻,該用戶在個人簡介中留下了微信號。
南都記者加上其微信了解到,該用戶實為一名出售山寨奢侈品的微商,朋友圈一天會發布30余條賣包廣告,各種品牌包皆以100-400元不等的低價出售。而某款包的“雙十一”的活動價,比日常價格便宜170元。
“基本不是賣包的,都看不太出來區別。”對于包的質量,這位商家表示,保證純皮,從工廠直接發貨,部分商品附有正版商品的購物小票和品牌包裝。
為了躲避監管和審查,這些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涉嫌制假售假視頻的用戶,一般不會直接在作品向網友兜售產品,而是在熱門視頻的評論區給用戶留言,以更加隱蔽的渠道進行銷售。
微商在抖音短視頻的評論區頻繁打廣告宣傳假貨。
在抖音的搜索框輸入“手表”,一則關于某品牌手表的短視頻獲得1.4萬條評論,點開評論區有眾多條留言均為“我這里有這個手表”、“238支持驗貨找我”等,有評論稱在某電商平臺1880元購得,被人回復“我這幾百塊”。
南都記者點擊進入上述留言稱“我家有這款手表”等相似表述的抖音用戶主頁,看到多人發布各類品牌名表的數條視頻,并在個人簡介中留下微信。在與多名用戶成為微信好友后,南都記者發現,其均為售賣山寨手表的微商,價值幾萬的品牌手表售價幾百元。
騙局:微商傳銷非法獲利上億
在人們詬病微商售假牟利之外,欲入局微商行業者,也被利益反噬。
“只要一部手機,一個微信賬號,消費128元就能代理整個商城產品,在家里發鏈接,就能輕松月入上萬,甚至十幾萬!”這段充滿誘惑的描述,最終讓260萬人陷入微商傳銷騙局。
2016年9月,被稱為“中國最大的微商分銷”的“云在指尖”被咸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處,認定該公司從事傳銷違法行為。“云在指尖”以銷售商品形式收取會員“入門費”,要求人員不斷發展下線,并從下線繳納的費用中非法獲利,部分人員因發展下線獲得返利金額達兩百余萬。
截至案發時,涉案公眾號“云在指尖”關注人數達2400萬余人,繳費人數達260萬余人,涉案金額達6.2億余元。
同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了《關于整頓新型多級分銷欺詐行為的公告》,明確指出針對通過公眾號利用微信關系鏈發展下線分銷進行盈利或誘導用戶關注、分享的行為,將對帳號采取限制功能、永久封號等處罰。
早在2015年3月,自稱“亞洲催眠大師”的陳某打著“月入百萬”的旗號,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課,聲稱交59800元代理費,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拉更多人來聽課,就能月入百萬,最終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刑,這也是當時國內發現的首例微信傳銷案。
三年過去,微商依賴于“低門檻、輕成本、微創業”的互聯網商業模式,由于虛擬市場失范和監管不力,加之社交媒體的隱蔽性和高額利潤的誘惑,懷有暴富心態的人仍然躍躍欲試。
某微商的朋友圈中,各種山寨品牌包低價出售。
某微商的朋友圈中,各種山寨品牌包低價出售。
微商行業的治理難度之一,是微商準入機制的不完善。
相較于傳統電商買賣雙方都必須實名登記、繳納保證金、有信用評價和第三方支付等手段進行約束,并經過平臺主辦方的相關資質審核,微商從業者發布信息缺少第三方審核,準入門檻因此大大降低。
從事微商,并不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也無需向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地址等真實信息,導致其可以肆意的出售虛假產品,而違法成本很低。
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或許能對微商的發展作出相應規范。
南都記者了解到,此次立法在電商經營資質、納稅、處罰標準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也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界定。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
《電子商務法》起草組專家、北京郵電大學副教授崔聰聰介紹,以往在代購、微商的消費糾紛中,賣家有時候會采取拉黑消費者或者直接棄號的方式逃避,讓消費者維權無門。今后出現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通過經營者的相關信息找到經營主體。此外,法律要求登記注冊也會強化經營者的自律,加強自我約束,從源頭上減少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
(來源:南方都市報)
網絡編輯:吳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