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網被賣,我的青春數據去哪了?收購方多牛傳媒:將妥善保管
13年后重新登錄人人網,你會看到你青春的截止日期。三個月前,一篇人人網的青春回憶帖刷屏網絡。不少人試圖找回密碼,登錄人人網翻看曾經的信息發現,最后更新的一條狀態已是多年以前。
11月14日,人人網再次走入公眾的視線——人人公司宣布將人人網社交平臺業務相關資產,以2000萬美元的現金對價出售給北京多牛傳媒。
北京人人網總部。
13年后重新登錄人人網,你會看到你青春的截止日期。三個月前,一篇人人網的青春回憶帖刷屏網絡。不少人試圖找回密碼,登錄人人網翻看曾經的信息發現,最后更新的一條狀態已是多年以前。
11月14日,人人網再次走入公眾的視線——人人公司宣布將人人網社交平臺業務相關資產,以2000萬美元的現金對價出售給北京多牛傳媒。
成立于2005年的人人網被賣了,你曾在這個網站上留下的青春數據該何去何從?多牛傳媒相關負責人對南都記者表示,公司將承擔起人人網的運營責任,會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人人網用戶數據的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這意味著人人網的用戶數據也將隨人人網一起交由多牛傳媒管理。
我的青春數據會被清空嗎?
可停用賬號、無法注銷
人人網易主,早有端倪。今年8月,一篇名為《13年了!曾經記錄青春的人人網,你還記得嗎?》的刷屏文章,引起了人人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陳一舟的注意。他對此發文感嘆,稱想和用戶討論下人人網的未來。
“大家都珍惜自己的青春回憶,人人也何嘗不懷念曾經的輝煌?”陳一舟坦言,人人網已回不到過去,自己也不再適合做年輕人的社交產品。當時他透露,人人網有可能交由外部團隊和公司合作。
果然三個月后,這個曾經記錄過上億年輕人青春的網站被收購了。對此,陳一舟表示,“我很高興為人人網社交平臺業務找到一個新的歸宿和起點。”
11月14日,人人公司宣布子公司北京千橡網景科技已同意將旗下社交網絡平臺人人網、人人直播,以及相關的一攬子業務,以2000萬美元的現金對價出售予北京多?;觽髅焦煞萦邢薰?。
人人網被賣的消息一出,不少網友感嘆“青春不再”的同時,也在追問“我們留在人人網的青春記憶會去哪里?”
部分用戶關于人人網數據的討論。
南都記者注意到,人人網的隱私聲明提及,“在未得到您的許可之前,本站不會把您的任何個人信息提供給無關的第三方(包括公司或個人)”,但并未明示當公司業務發生重大變更,用戶數據將如何處理。
人人網的隱私聲明。
十年前,來自北京的小馬注冊了人人網賬號,她在平臺上傳了數百張照片。每張照片底下至今可以看到好友的留言互動。在得知人人網被賣后,她希望能注銷賬號,便發郵件詢問這些照片、好友留言、日志狀態等數據能否打包導出。人人網的客服回復稱,不提供打包服務,如小馬希望留存照片需要在網站內一張張自行下載。
此外小馬還發現,人人網賬號也無法徹底注銷。盡管網站設置內有“停用賬號”選項,但“停用賬號”僅會將賬號置于鎖定狀態,且他人無法訪問其人人頁面。也就是說,一旦“停用賬號”,小馬的所有數據只是被隱藏而非刪除。
11月22日,南都記者嘗試申請“停用賬號”,頁面出現提示,用戶仍可在任何時候復活賬號,賬號復活后包括日志、照片、發帖等所有信息都存在。
人人網的停用賬號功能。
多牛傳媒的相關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我們注意到有用戶反饋,人人網在歷次升級服務過程中,存在個別數據丟失、密碼賬號丟失的問題,我們會盡可能幫助用戶解決這些關于數據方面的問題。”
我的數據是否也被打包出售了?
多牛傳媒:將妥善保管人人網數據
根據2013年3月,人人網官方發布的數據顯示,其注冊用戶達到2.8億,八成用戶為80后和90后,用戶發布帶地理位置信息的原創內容每天可達170萬條,累計超過7億條。最新數據,截至2018年3月31日,人人網的月獨立登錄用戶數約為3100萬。
人人網易主,用戶姓名、學校、聯系方式、照片、更新的日志狀態,與好友的聊天內容等與隱私相關的數據可謂龐大,這些信息將何去何從,同樣令外界關注。
部分用戶關于人人網數據何去何從的討論。
長期研究數據權屬和數據交易規則的廣西民族大學華南區塊鏈大數據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齊愛民認為,雖然目前國內相關法律以及會計核算制度并未明確將數據與現金、知識產權等作為公司財產的一種,但卻不能否認數據的財產屬性。因為在數據時代,用戶體量和數據挖掘分析能力的強弱,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個企業未來發展的潛力。
有業內人士透露,在買賣社交、電商、物聯網、人工智能、互聯網金融等一些數據重資產公司或業務時,數據往往是買家看重的核心資產。數據的價值可能超過商標、專利、軟件著作等傳統無形資產。
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學峰告訴南都記者,按照公告,北京千橡網景科技把“人人網社交平臺業務相關資產”出售給北京多?;觽髅焦煞萦邢薰?,必然涉及到用戶個人信息等數據,因為這些數據是社交平臺業務資產的一部分,受讓方在運營社交平臺時會使用到這些數據。
針對用戶數據處理的問題,11月22日,南都記者聯系北京多牛傳媒,對方回應:隨著并購的完成,多牛傳媒將承擔起人人網的運營責任,將會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人人網用戶數據的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的確,與多牛傳媒進行數據層面的打通是這次并購的重要看點,”上述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旗下的媒體矩陣擁有6.8億注冊用戶,主要是中國的年輕用戶族群,他們在泛娛樂的各個領域都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為了提升用戶體驗,提高內容連接的效率,多牛傳媒將考慮用整合內部資源等措施,給用戶帶來更好的產品使用價值。
數據由多牛傳媒接管,我可以不同意嗎?
企業應履行告知義務
根據《網絡安全法》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那么,這種基于公司業務收購而導致數據控制者發生變化的情況,是否也需要征得用戶同意呢?
多位專家告訴南都記者,要求數據控制者的變化經過用戶授權同意,并不現實,目前的相關規定也沒有將“用戶同意”作為交易的前提條件。用戶必須同意的前提將增加交易的不確定性,不利于數據重資產行業的資本流動和資產組合優化等商業活動。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當收購此類業務時,企業無需向用戶做任何交代。
根據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指出,當企業發生收購、兼并、重組時,應向用戶告知有關情況,同時變更后的個人信息控制者應繼續履行原個人信息控制者的責任和義務。更重要的是,規范要求如果變更個人信息使用目的的,應重新取得用戶的明示同意。
按此規定,人人網和多牛傳媒需要就收購一事告知用戶相關的情況,同時多牛傳媒還應繼續履行保護人人網數據的責任與義務。如果多牛傳媒將這些數據用于新的目的,需要再次征得用戶同意。
或許是意識到數據資產對一家企業的重要性,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通過持續跟蹤國內近2000家平臺的隱私政策發現,一些大型互聯網公司在完善隱私政策時,開始注重明示當企業發生合并、收購、破產清算時會如何轉移用戶信息的規則。當停止產品服務時,有企業明確提出,將停止繼續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活動,對所持有的個人信息進行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當企業發生重大變更時,用戶對自己的數據也并非毫無控制權?!秱€人信息安全規范》指出,平臺應向用戶提供方法撤回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同意授權。撤回同意后,企業后續不得再處理相應的個人信息。
“如果用戶不同意數據控制者的數據處理行為,可以通過撤回數據的方式來進行反對,企業在此種情形下不得轉讓其數據。”齊愛民說。
此外,據南都記者了解,今年5月25日生效的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還規定用戶享有數據可攜權,即用戶有權要求數據控制者就由其自身行為產生的數據提供下載服務。
也就是說,按照GDPR規定,無論人人網是否發生重大變化,都應該允許用戶有權能夠選擇打包下載自己的個人數據。盡管基于技術可行等原因,國內現有的法規暫未將數據可攜權予以落實,但據南都記者觀察,已有包括知乎等互聯網企業在其隱私政策明確了用戶享有該項權利。
人人網被收購后,我的數據安全嗎?
多牛傳媒:全力確保用戶隱私安全
對于人人網此前的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多牛傳媒相關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將充分尊重和繼續恪守既有的承諾,還會按照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完善和升級。
多牛傳媒方面表示,近年來美國社交網站的用戶隱私,數據安全問題引發了極大的社會反響,包括社交網站、搜索引擎、硬件公司等各大公司都在今年調整了隱私數據方面的政策。他們將密切關注這些用戶協議、隱私政策的調整趨勢,全力確保用戶隱私安全。
“如今,數據日益成為互聯網企業的核心資產,我國乃至全球對于數據保護的法律規范亦日趨嚴格。因此在收購了人人網這類數據平臺后,企業應當尤其重視數據合規工作。”齊愛民告訴南都記者。
的確,當下互聯網行業里的并購重組已非常常見,作為收購方的企業又應當如何做數據合規呢?
國內某上市公司法務總監薛女士建議,收購方的數據資產盡職調查清單應該全面覆蓋目標公司的用戶數據的全部流程、所有場景及其內部數據治理能力,比如評估數據(主要指用戶個人信息)收集的正當合法必要、多國適用法要求、數據流轉與共享情況、數據安防能力等。
在她看來,如果數據資產本身有很大的瑕疵,那么將給獲取這些數據的收購方帶來“風險”,而不是“價值”。如果發現數據資產有不可克服的“原罪”,比如來源不合法,則應考慮取消交易,或者在收購后,刪除、徹底匿名化這些數據。
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副院長丁曉東對南都記者表示,當企業發生重大變更時,并非讓用戶知悉就夠了,未來對于這些信息的使用還需符合合理預期的原則。如果要把數據應用于新的場景,尤其是過程中可能帶來更多風險的話,企業應當以非常明確的方式告知用戶,并采取相應數據保護措施。
在數據開發利用上,齊愛民則提醒如果未經用戶同意將數據用于用戶畫像等,可能侵犯用戶的消費者權益。數據流通方面,企業未經用戶同意將其數據轉讓給第三方,輕則可能超出目的范圍使用數據,重則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來源:南方都市報)
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