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牽著手過斑馬線還是送了命!交警怒發微博質問司機
12月1日,深圳一名4歲女孩由家人牽著手過斑馬線時,家人抬手示意前方車輛禮讓。但是行駛中的轎車不但沒減速,還將女孩卷入車底碾壓致死……
12月1日,深圳一名4歲女孩由家人牽著手過斑馬線時,家人抬手示意前方車輛禮讓。但是行駛中的轎車不但沒減速,還將女孩卷入車底碾壓致死……
深圳交警就此事發了一條微博:
這位司機,就問你!你開車的時候,你在看哪里?斑馬線上毫無減速,就這樣把一個4歲的孩子碾壓致死,你開車的時候到底在看哪里?
行人已經示意,司機卻沒看見
深圳交警通報稱,2018年12月01日23時12分許,在寶安區新安街道翻身路河東工業路路口發生一起小車與行人碰撞,致一4歲女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歲的陳某由家人牽著過馬路,這時剛好張某某駕駛粵D6****號小型轎車在寶安區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駛至此。
小轎車左前車頭與陳某身體發生碰撞后,造成陳某倒地并被該車左前輪碾壓,最后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過現場勘查了解,事故現場晚上有路燈照明,該路口為無交通信號燈路口,有標志、標線、綠化帶及護欄。
警方查看了現場視頻,行人過馬路時對駕駛員張某某作了手勢示意,張某某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怎樣才是正確禮讓行人?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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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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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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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馬線,車必須讓行!行人沒有任何問題!車全責!
發財鳥888888:我一直都是提醒老婆孩子過馬路人要讓車,過綠燈也要等左邊的車停穩了再過去,萬一司機看不見呢?
偉虹911:司機太粗心了!行人過馬路,不要自以為司機一定看見你了,一旦沒有,就會釀成災禍。
藝遠: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雖然司機全責,但行人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慢一點,安全一點。
小小毛毛魚哦:雖然說是車讓人,但車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每次都是等一下,確定車在等我走我才走。
唐之韻宋之魂:在譴責司機的時候,對面的車開遠光燈也需要反??!還有這位家長,不要把孩子的生命交給別人來決定!
總而言之:
車讓人,讓出一分安全;
人讓車,讓出一分保障。
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不要讓悲劇重演!
(來源:新華社微信公眾號)
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