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執法者遵守規則
程序正義或正當程序的核心是尊重規則,這是法治的精神所在。
責任編輯:汪 韜 何海寧
交警部門認為,雷某多次“將車停放在路旁道沿施劃有黃色禁止停車標線的非機動車道上”,“作為駕駛人應當熟悉并遵守交通標志標線,不存在當事人認為的未依法履行告知義務的情況”。
(本文首發于2018年12月13日《南方周末》)
在西安賣菜的雷某,于2017年8至9月間在同一條馬路邊停車,一個月被罰16次、記48分、罰款3200元。雷某認為:“交警做出了16次處罰,但并未在車身粘貼過處罰通知,或以短信、電話的形式告知,使我一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小碧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