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案”二審 公訴人:鑒定程序有瑕疵,建議發回重審
因寫“小黃文賣黃書”一審被判10年的“天一”案,二審從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點開始。一審5名被告中,有4人上訴。
可以確定的是:涉案的《攻占》等6種書籍中含有色情描寫;上訴人和辯護人對一審法院認定的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均認為一審量刑過重,請求上訴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或發回重審。
責任編輯:錢昊平
天一印制的書籍《愛犬》。
因寫“小黃文賣黃書”一審被判10年的“天一”案,二審從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點開始。一審5名被告中,有4人上訴。
可以確定的是:涉案的《攻占》等6種書籍中含有色情描寫;上訴人和辯護人對一審法院認定的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均認為一審量刑過重,請求上訴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或發回重審。
定罪準確,程序有瑕疵
庭審開始后的第24分鐘,上訴人之一林詩卉的辯護人提出:“在鑒定書里,《攻占》被鑒定為淫穢出版物,但鑒定書里沒有鑒定人員的簽字、相應的資格證書,沒有簡要案情描述等內容,鑒定存在多處瑕疵。蕪湖市公安局的鑒定里,也沒有鑒定人員的資格證書,并且在最開始的鑒定意見里也沒有簽名。”
在法庭辯論環節,“天一”(劉婷婷)的辯護人吳宗林重申這一觀點:鑒定書不具有刑事案件證明效力。
喉嚨有點兒沙啞,吳宗林用他帶著地方口音的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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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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