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劉隆亨:為了“稅收法定”
盡管年歲越來越大,但劉隆亨希望,明年能完成第八版教材的修訂。因為法學教育是利國利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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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八九點鐘,劉隆亨都會拎著一包材料,步行至海淀西土城站B出口的北京市法學會“上班”。裝材料的手提袋是銀行柜臺贈送的,看上去鼓鼓囊囊,里面塞著手稿、大綱、剪報、期刊等等。
來到北京市法學會的辦公室,他戴上老花鏡,把布兜里的東西取出來,歸置整齊,開始一天的伏案。
1936年出生的劉隆亨,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曾任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他長期從事財稅法、金融法、經濟法的教學與研究,是這三個學科的創始人之一,更是中國稅法學的奠基人。從北大退休后,劉隆亨就在北京市法學會掛職。
“(劉隆亨)都是手寫,寫完再找學生謄出來。”北京市法學會金融與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邵彥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的辦公室與劉隆亨一墻之隔,時常給老先生打打下手,相當于半個助理。邵彥銘說,劉隆亨現在最緊要、投入時間最多的工作就是編教材,“一年要寫幾十萬字”。
劉隆亨編纂的《經濟法概論》《中國稅法概論》《金融法學》等教材仍在使用,其中《經濟法概論》已經更新至第七版,第八版也正在修訂中。
“社會發展太快,教材也得跟上。”劉隆亨說,為了掌握新信息,他訂了五六份報紙,各地新出的法學期刊,都會給他郵寄一份,重要的學術研討會他也會列席參加。編教材不容易,要全面、準確,高度概括,“絞盡腦汁去想”。
盡管年歲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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