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我的四本書
我在浙江大學念本科的時候,學的是經濟學,印象深的是《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這本論文集,本書第一篇就是引起無數爭議的科斯的《社會成本問題》。后人熟知的“科斯定理”,就是這篇文章里提出來的。
科斯舉了個例子,說是有相鄰的兩塊地,一塊地上牛家人養牛,另一塊地上莊家人種莊稼。結果牛跑到隔壁地里吃了莊稼,兩家起了糾紛,怎么辦呢?通常而言,大家會認為既然牛吃了莊稼,牛家就應該賠償莊家。
責任編輯:劉小磊
美國偉谷州立大學助理教授李華芳
(本文首發于2019年1月3日《南方周末》)
我回顧這幾年讀的書,隱隱約約發現一條線索,盡管之前并無覺察,但現在越發清楚了。借此機會,與大家分享一下那些年影響過自己的書。
李華芳的書單
● 《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
[美]R.H.科斯、[美]阿爾欽、[美]諾斯等著,劉守英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 《以自由看待發展》
[印]阿馬蒂亞·森著,任賾、于真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 《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
[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著,余遜達譯,上海三聯,2006
● 《管理行為》
[美]赫伯特·A.西蒙著,詹正茂譯,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財產權利與 制度變遷》
我在浙江大學念本科的時候,學的是經濟學,印象深的是《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這本論文集,本書第一篇就是引起無數爭議的科斯的《社會成本問題》。后人熟知的“科斯定理”,就是這篇文章里提出來的。
科斯舉了個例子,說是有相鄰的兩塊地,一塊地上牛家人養牛,另一塊地上莊家人種莊稼。結果牛跑到隔壁地里吃了莊稼,兩家起了糾紛,怎么辦呢?通常而言,大家會認為既然牛吃了莊稼,牛家就應該賠償莊家。
科斯提了個好問題:為什么不能是莊家出點錢給牛家,讓牛家的牛不要跑過來呢?如果兩家談交易沒成本,能很快達成一個交易,那么不管是牛家出錢給莊家,讓牛吃莊稼;還是莊家出錢給牛家,讓牛不要吃莊稼,從市場角度看兩種交易安排,其實是一樣的。其背后之意就是,如果交易有成本,那么事先的產權界定就非常要緊,關系著到底誰補償誰的問題。
真實世界里的交易當然是有成本的。我小時候生活在浙江的一個小島上,也不是沒聽過鄰里間為了田間地頭小事動拳腳的故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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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柴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