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惡性事件頻發,如何看待14歲刑事責任年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如果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未達到14歲的人也納入到犯罪的范圍,他們就有可能受到與其身心狀態不相符的較重的刑罰處罰。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相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完善少年司法體系是更好的從法律的角度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責任編輯:錢昊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如果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未達到14歲的人也納入到犯罪的范圍,他們就有可能受到與其身心狀態不相符的較重的刑罰處罰。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相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完善少年司法體系是更好的從法律的角度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2018年的最后一天,湖南衡南縣三塘鎮發生一起錘殺案,死者羅某某、譚某某系一對夫婦。嫌疑人羅某正是死者的兒子。
這是繼2018年12月神木少女被殺案、湖南12歲男孩弒母案曝光后,又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極端案例。
“直接死刑”、“重判”的網絡意見不時出現,輿論再一次聚焦未成年人犯罪,呼吁追究實施殺人行為者的刑事責任。
但依據刑法第17條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14周歲以下的人犯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12月24日,北大法學院舉辦“從弒母案談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刑事法治沙龍。在這場“北大冠衡刑事法治沙龍”上,面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聲音,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陳興良概括:“每當遇到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犯罪的極端案例,都會引發對我國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的討論。”
“未成年人觸法行為和少年犯罪,實際上都屬于違反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但因為刑事責任年齡制度的鴻溝,從法律性質和責任后果上,這些犯罪行為與成年人犯罪行為截然不同。最近幾年,這樣的案子特別多。”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未檢部主任金英梅說。
在這場有刑法專家、犯罪心理學專家、檢察官、法官及刑辯律師參與的研討會上,大家討論的焦點包括: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殺人、放火等惡性犯罪行為后,只能由公安機關釋放并重返普通學校嗎?刑法不追求其刑事責任后,少年司法可以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實施過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特別是那些實施過嚴重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究竟該怎樣重返社會?
“即使犯罪,處理也是非常輕微的”
按照刑法第17條第1款的規定,未成年人達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溫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