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同意App獲取數據時,你知道后果嗎?
即便用戶同意App分享自己的個人信息,人們對如此規模的信息流動及其后果的認識也是不充分的。
責任編輯:朱力遠
2018年8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App調查報告介紹,約86.5%的受訪者曾收到推銷電話或短信的騷擾,約75%的受訪者曾接到詐騙電話,約63.4%的受訪者曾收到垃圾郵件,這表明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非常嚴重。
(本文首發于2019年1月17日《南方周末》)
人們通常不會去認真閱讀數據收集和使用的相關解釋條款,但研究表明,很多App會將個人數據在短時間內傳輸到數百個不同的網絡域名上。即便用戶同意App分享自己的個人信息,人們對如此規模的信息流動及其后果的認識也是不充分的。
當新下載的App說要獲取你的手機權限和位置時,你同意了嗎?當你填寫信息點擊注冊的時候,你知道用戶隱私協議里寫的都有什么嗎?當你完善了各類資料之后,你清楚自己的信息將通過什么方式在什么時間被用到什么地方嗎?
2018年12月《社會科學計算機評論》(Social Science Computer Review)發表的一項基于德國人的研究,描述了這樣的尷尬現狀:人們通常不會去認真閱讀數據收集和使用的相關解釋條款,并且愿意被跟蹤分享大量關于自己的數據,對于各類不同的數據索取請求基本不會加以區分。而且,一旦同意App獲取自己的數據,就不會撤回。
這個撤回的操作略顯特別,是2018年5月正式在歐盟全部成員國施行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中的規定,該法條認為數據主體有權隨時撤回自己的同意,并且撤回應和同意一樣容易。
不過諸如德國這樣的科學研究所揭示的,權利在運行中同樣面臨著復雜而尷尬的挑戰。而另一方面,正如人們所看到的,由于個人數據保護工作的不到位,Facebook上的個人數據被用于操縱美國民意,干擾總統選舉,一些中國消費者的手機型號和消費習慣被用于“殺熟”,同樣的商品在不同人的手機上被顯示出不同的價格,再加上鋪天蓋地的騷擾電話,甚至一些基于關鍵信息泄露而展開的針對性很強的電信詐騙,個人數據隱私問題對今天很多正經歷著數字生活的人們來說,正顯示出特別的意義。
知情同意是否形同虛設
個人數據保護的特別之處就包括,數據的生產、使用和保護是緊密結合的,獲取一些服務要以讓渡部分數據共享權利為前提,而且數據可輕松復制、傳播的特點,讓數據被作為資源時,對于個人和信息服務商有不同的意義。對絕大多數個人來說,自己的數據首先是隱私問題,而對收集了大量數據的公司來說,數據就是財富。
不過,最近這項基于德國的研究還沒有被放置在這么復雜的商業背景下,來自德國曼海姆大學(University of Mannheim)等單位主要研究調查和統計方法的弗洛克·克羅伊特爾(Frauke Kreuter)等人,并不是要專門研究App個人數據隱私保護問題,而是探討智能手機作為社會調查工具收集數據的可行性,而這一研究正是被放置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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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