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師制度回望:四問待解
全國律師群體有36萬多人,其中刑辯律師10萬人左右,但全國一年的刑事案件在110萬件左右,“要想通過值班律師解決刑事案件的辯護全覆蓋問題,其實律師資源非常緊張”。
傳統的法律援助和值班律師之間的最大區別在于,傳統的法律援助是為某一個案件的某一個嫌疑人服務,而值班律師只是在值班時段內,為不特定數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臨時性法律幫助,其服務內容是有限的。也正因如此,后者才能夠為更多人提供幫助。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18年11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主動聯系該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該院掛牌成立值班律師工作站。
(本文首發于2019年2月21日《南方周末》)
全國律師群體有36萬多人,其中刑辯律師10萬人左右,但全國一年的刑事案件在110萬件左右,“要想通過值班律師解決刑事案件的辯護全覆蓋問題,其實律師資源非常緊張”。
傳統的法律援助和值班律師之間的最大區別在于,傳統的法律援助是為某一個案件的某一個嫌疑人服務,而值班律師只是在值班時段內,為不特定數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臨時性法律幫助,其服務內容是有限的。也正因如此,后者才能夠為更多人提供幫助。
劉明(化名)當律師不過6年,但要“值班”的時候,他有時會“逃”,讓所里其他的同事代替他去。
“值班”是在法院、看守所,這不是律所內部的排班,而是一項在全國逐漸鋪開的“值班律師制度”。值班律師通常由各律所動員報名,值班者除了負責解答咨詢之外,還可提供必要的程序性幫助,當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他們也應當在場。
這些任務,在2017年8月兩高三部《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中已經明確。劉明也覺得,這填補了犯罪嫌疑人“未委托律師之前”這個最無助階段的空白,在國家力主“刑辯全覆蓋”的背景下,此舉亦有望成為法治建設的“標志性事件”。
值班律師任務不輕松,但回報卻不高。中部某市一名協調法律援助的人士對南方周末透露,當地值班律師每天補助一百多元,對老律師來說,這實在“少得可憐”,因而,個別地區出現像劉明這樣的“資深律師報名、年輕律師頂班”現象,并不稀奇。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評價說,截至目前,值班律師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可喜進步,但相關配套制度仍須完善。
資源緊張怎么辦?
實際上,律師到看守所、法院或檢察院值班的做法早已有之,但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行之后,值班律師的意義開始變得不同。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始于2016年9月,彼時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授權最高法、最高檢在北京、天津等18個城市進行該制度的試點。
按照試點規則,在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指控犯罪事實沒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一些法學人士認為,伴隨以審判為中心等司法改革的措施不斷推進,客觀上,案件多了,一些普通刑事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的審判周期也長了一些,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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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