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整肅,要從與藥品徹底分家著手
同一通用名稱,允許同時出現在藥品和保健食品兩類不同性質的產品中,混亂狀況就很難避免了。有必要從產品注冊環節將藥品與保健食品徹底分割。
責任編輯:何海寧
保健食品往往出現欺騙式宣傳。
(本文首發于2019年2月21日《南方周末》)
同一通用名稱,允許同時出現在藥品和保健食品兩類不同性質的產品中,混亂狀況就很難避免了。有必要從產品注冊環節將藥品與保健食品徹底分割。
“國有準字B”文號1019個,這就是所謂的“保健藥品”。許多“B”字號一直不守規矩,經常有此類產品違法廣告和非法添加被查處的案例曝出。
保健食品,許多年輕人在其廣告的包圍下漸漸長大,許多老年人在其“特殊功能”的全方位轟炸下難辨東西。豈不知,權健涉嫌傳銷風波引發了保健食品行業一場空前危機,一下子讓眾多的與保健食品有關聯的企業、從業者不知所措。保健食品的未來在哪里?今后的路該怎么走?
食品乎?藥品乎?
保健食品走到今天這樣一個境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始終不能將自身定位弄清楚是重要因素之一??梢赃@樣說,許多保健食品企業從來就沒有給自己的產品正確定位,總是混淆“保健功能”與“預防、治療功能”,總是在追求產品的“效如桴鼓”,立竿見影。
正因為如此,不少保健食品生產商往往從多方面尋求產品的“獨特效果”。首先是廣告攻勢。一些具有一定銷售規模的品種,往往大多通過合法的或非法的方式大肆宣傳其特殊功效。不夸張地說,目前的保健食品廣告完全合法合規的很少。
其次是非法添加化學藥成分。如果不存在非法添加,就不存在“看得見”的效果。盡管非法添加的法律風險很大,但鋌而走險者更多。
第三,在營銷手段上打“擦邊球”。有意無意地將保健食品和藥品混在一起進行交替“宣傳”。先使用確有治療效果的藥品作誘餌,讓不具備醫藥知識的消費者(尤其是老年群體)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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