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董事長左暉被限制消費,緣起三年前一樁房屋買賣
2019年3月5日,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向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發出限制消費令,對其實際控制人左暉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責任編輯:顧策
左暉。
2019年3月5日,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向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發出限制消費令,對其實際控制人左暉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限制高消費令,一般用于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減損,通過限制被執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達到主動履行的目的。
左暉此番登上“老賴”名單,緣起一場房屋買賣糾紛。根據該案判決書,2016年3月11日,案外人董某以西安真愛服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真愛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與原告郭紅簽訂了《買賣定金協議書》,雙方約定郭紅以1920萬元的總價購買對方公司名下房產。
因董某當天無法提供委托授權書,故郭紅將一筆50萬元的定金,先行支付給了此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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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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