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擁有數據,誰得到利益
行業研究者說,企業利用搜集到的個人信息開發產品反饋用戶,符合互聯網“免費”“開放”的特點。
責任編輯:張玥晗
(梁淑怡/圖)
(本文首發于2019年3月14日《南方周末》)
行業研究者說,企業利用搜集到的個人信息開發產品反饋用戶,符合互聯網“免費”“開放”的特點。
數據行業從業者說,各大企業間的數據壁壘,讓用戶數據的價值難以兌現。
應用程序開發者說,服務器里的個人信息、痕跡掌握在用戶手中,會對企業網絡安全和關鍵競爭力造成威脅。
公益基金會說,用戶在數據交易的產業中,“權”不清晰,也少有“利”。
這是中國第一家大數據交易所一直以來向各地參觀者展示著的場景:
一塊等人高的顯示屏下方,“貢獻中國數據智慧,釋放全球數據價值”的標語醒目存在,屏幕里顯示的是24小時不間斷的數據交易系統,買賣雙方不用來到現場,在電腦兩端就能提出要求,買方尋求可交易的數據,交易所為買賣兩端從中撮合,待交易所將數據產品制作完成、交給買方,并得到交付錢款后,一筆數據交易就完成了。
2015年4月,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甫一成立,就作為大數據這一新興產業的一面旗幟,備受國內外關注。
據報告統計,2018年中國大數據市場產值將達6200億元,目前已經擁有了包括大數據核心產業、關聯產業、融合產業等近20個產業。
這一產業中,數據能夠在不同主體間流動,并創造出新的價值。這些價值,取之于用戶,用之于用戶,但是用戶想要從利潤中分一杯羹,卻是困難的。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
可流通、可交易、可獲利
推動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成立,并參與起草了多份大數據產業規劃標準的王叁壽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擔任交易所執行總裁近四年來,已有兩千多家公司在交易所注冊、進行數據的交易買賣,在交易所能夠提供的33個數據交易品種當中,還有社會大數據、社交大數據、消費大數據、征信大數據等包含著個人信息的大數據。
自2015年來,還有北京、上海、武漢等十幾個城市相繼建立了大數據交易中心,數據和它背后搭載的信息,被當成一種商品,在公司機構的服務器間,以每年近千PB(一種計算機信息存儲單位,1PB=1024TB=1048576GB)的規模流通、買賣。“但我們這里交易1個億,黑市交易99個億。”王叁壽曾經這樣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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