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專名號
可以不可以適當擴大一些專名號的適用范圍呢?
責任編輯:劉小磊
要施加專名號,就必須首先弄清楚專有名詞?;蛘叻催^來說,正確使用專名號,可以倒逼標點者弄清專用名詞,從而便利讀者。
(本文首發于2019年3月14日《南方周末》)
標點符號有“專名號”,形式為“____”,國家標準為“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專名號只用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里面。為了跟專名號配合,這類著作里的書名號可以用浪線﹏﹏”。如“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梢?,專名號是有使用范圍的標點符號。確切說,是只能用在繁體豎排的古籍或文史研究著作里面。因為橫排的著作書名號不宜用浪線,而簡體的著作又不必豎排。張中行先生《負暄瑣話》里記一個趣聞,林公鐸教授反對白話或標點,責罵胡適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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