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公安部原副部長陳智敏:警惕出現數據壟斷,造成社會不平等
連續兩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均提到要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突出問題。如何破解個人信息保護的難題,已成為各方關切。在全國政協委員、公安部原副部長陳智敏看來,首先應當明確數據權屬。
數據,被譽為“21世紀的石油和鉆石礦”。然而,數字經濟時代,數據的所有權到底歸誰,尚在討論中。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實際上已經是一種資產。如果你把它賦予資產的屬性,那么你非法竊取我的數據,就是竊取我的資產,按盜竊罪論處,這將有效解決打擊難的問題。
連續兩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均提到要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突出問題。如何破解個人信息保護的難題,已成為各方關切。在全國政協委員、公安部原副部長陳智敏看來,首先應當明確數據權屬。
數據,被譽為“21世紀的石油和鉆石礦”。然而,數字經濟時代,數據的所有權到底歸誰,尚在討論中。
“目前數據的權屬問題在理論上沒有統一而完整的定義,數據從法律上也沒有被賦予資產屬性,數據的所有權或產權尚未受到廣泛認可。”陳智敏告訴南都記者,如果數據的財產權屬性得以從法律上確認,那么針對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是否就能以盜竊罪論處?如此一來,將有利于相關案件的調查取證和打擊辦理。
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存在調查取證難問題
南都:今年兩會期間,你建議通過明確大數據所有權,確定數據的權屬問題。為什么會關注到這個問題?
陳智敏:現在我們傳統的盜竊搶劫案都大幅下降,但是利用互聯網,利用數據的犯罪案件占到整個刑事犯罪案件的重要部分,而且還呈現出上升趨勢。在偵辦過程中,我們遇到過很多通過網絡攻擊來偷盜、竊取數據的案件,但往往面臨調查取證難以固定的問題,因為網絡攻擊可能一下子就消失了。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實際上已經是一種資產。如果你把它賦予資產的屬性,那么你非法竊取我的數據,就是竊取我的資產,按盜竊罪論處,這將有效解決打擊難的問題。
南都:如果數據的所有權確定了,你認為數據應該歸誰所有?
陳智敏:根據數據的性質來定,關乎國家安全的數據,結合《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法規,明確國家對數據的主權和管轄范圍;有的數據是基于公共安全的需要的,跟社會管理相關的,應該屬于社會。另外很重要的是,企業在經營中獲取的一些數據跟企業的核心利益相關,屬于商業機密的,應該屬于企業。還有數據的最終來源個人,大量數據屬于公民個人的信息。
控制了數據可能就控制了社會甚至是未來
南都:在你看來,確定數據所有權的意義是什么,將給數字經濟的發展帶來什么影響?
陳智敏:今年從立法角度考慮數據權屬的問題,很重要的一個想法是,我覺得大數據在今后未來社會的發展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數據權屬性的問題如果不解決,今后大量數據有可能會被少數人控制,出現數據寡頭、數據壟斷的現象。到時控制了數據,可能就控制了社會甚至是未來,社會就會越來越不平等。
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提出要壯大數字經濟。當前數字經濟、人工智能大規模發展迅速,我認為數據確權是保證數字經濟健康、安全順利發展的一個法律前提?,F在應考慮用立法的形式,賦予數據資產屬性,明確個人與數據之間的關系,為我們未來的經濟社會確定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平等的社會。
南都:要明確數據屬性的難度在哪里?
陳智敏:我們現在講的財產都是物理狀態,有形的,但數據是無形的一種資產。此外,數據是循序變化,高速流動的,它不會固定在一個地方,而在全球范圍內不斷流動,如何把無形的數據財產固定下來,有一定難度。更重要是,目前企業獲取用戶個人信息采用的是一種自愿原則,用戶自愿通過隱私交換便利服務?;谶@些原因,數據確權問題目前在業界有不同討論,這還需要很多專家來論證、研究。
南都:其實關于數據的屬性,還有一種觀點是把它歸為人格權屬性,你怎么去看?
陳智敏:財產權關乎個人在未來社會中的經濟、社會地位。人格權與個人隱私和自身社會形象有關,這也是數據和其他有形資產,很不同的一個特點,那就是它具有人格屬性的概念。我認為在數據確權的問題上,這兩種觀點都應該考慮進來。
技術發展應兼顧個人隱私保護
南都:你曾經在公安部工作過多年,在你偵辦的侵犯個人信息案件中,有發現什么特點嗎?
陳智敏:個人信息非法買賣現在已成地下產業鏈,有人專門竊取數據,有人專門買賣數據,有人專門利用數據進行詐騙犯罪。山東女大學生徐玉玉被騙案,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對此,公安機關正在進行有力打擊。
南都:近年來,入住酒店發現針孔攝像頭偷拍,引起了很多人的隱私擔憂。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陳智敏:這些偷拍攝像頭通常是針孔式的,沒有專業的設備很難發現。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公安機關也在加大打擊力度。但是我們在這類違法行為的界定和打擊措施上,應該講還是不夠的。
南都:現有技術下,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的發展需要依賴大量的數據,而大數據發展勢必會收集用戶的數據。你覺得應如何平衡大數據發展與個人信息保護之間的關系?
陳智敏:要找到一個平衡點。一方面,數字經濟是我們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很重要的一個機遇,絕不能錯過,但在這里面確實有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的問題。過去我們走的是先發展、再管理、再立法的路子,但現在應當是同步的。在技術發展的同時,也應兼顧個人隱私保護。
南都:目前《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都列入本屆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中,對此你有何期待?
陳智敏:在數字經濟背景下,數據是生產資料,而生產資料一定就有所有權的問題,就跟農業社會的“土地”,工業社會的“資本”是一個概念。我非常期待在《數據安全法》里,能夠把數據確權作為重要的問題研究,把這個基礎性的問題解決了。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 需要社會綜合治理
南都:你現在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據我們了解,去年5月,全國政協第二次雙周座談會,曾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問題進行調研。調研過程中發現了什么?
陳智敏:我們去過很多學校調研,有些學校的管理要求很嚴,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目前現在家長反應強烈的一個問題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我認為,這個問題應當引起各方重視。當未成年人的大量時間都被游戲占據,這在無形中會影響到他們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對其健康成長也不利。
南都:當時你做了一個發言,提到利用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的主要表現類型,能介紹嗎?
陳智敏:對。我當時有一個發言。比如侵害人身和財產權,未經同意收集、濫用和買賣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誘導未成年人給網絡主播進行大額打賞;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藍鯨游戲”,利用“暗網”拐賣兒童等,還有“邪典視頻”“邪惡動漫”等,利用經典卡通形象傳播低俗內容,少數含有暴力、色情信息。
南都:如何解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問題?
陳智敏: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重要環節在家長,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應該相結合,而網絡企業也應該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能為了賺錢,就犧牲一代青少年的價值觀念,甚至思維方式。同時在監管上,也需要進一步明晰主管部門的責任,因為涉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問題,網信辦會管,教育部會管,如其中存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門也要管。所以其實這是一個復雜問題,需要社會綜合治理。
【人物簡介】
陳智敏:浙江諸暨人。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友誼促進會理事長,中國科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國家網信辦副主任。
(來源:南方都市報)
網絡編輯:梁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