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力爭09年底前完成宅基地發證
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嚴格執行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的規定。
7月14日,國土資源部全文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力爭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做到權屬糾紛基本解決,農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發證到戶。
宅基地是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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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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