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平等,從死亡開始?深圳農民工車禍可享受市民待遇
有人為此拍手稱好,認為做到了人人在死亡面前平等。但更多的人則在疑問,平等,真的能從死亡開始嗎?該從死亡開始嗎?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
一個幽靈,戶籍制度的幽靈,在中國人上空盤旋。
戶口,生即帶來,死后依然纏繞著國人:多年來,城鄉居民在遇到交通事故時“同命不同價”的弊病一直備受譴責。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規定農民工遇車禍可享受深圳市民待遇,也即城鄉人口“同命同價”。
有人為此拍手稱好,認為做到了人人在死亡面前平等。
但更多的人則在疑問,戶口平等,真的能從死亡開始嗎?該從死亡開始嗎?
同命,不同價
從我們一出生,各人就被打上農村人或城市人的烙印,然后,從幼兒園小學中學一路下來,“戶口”這個幽靈會始終揮之不去,而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高考。
幸好,人人在死亡面前平等吧?死了,不用高考,不用支付養老金,不用找工作,總算可以擺脫戶口這個幽靈了。
不!現實的回答是殘酷的。
2006年1月,《中國青年報》報道了重慶市2005年發生的一起車禍。3名花季少女在同一條街,搭乘同一輛三輪車,同遭車禍喪生,3個家庭體味著同樣的悲痛。然而,有農村戶口的少女何源,賠償費只有5.8萬,相當于她的有城市戶口的同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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