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列席后法院判有罪,二審改判無罪
歷經兩次被判有罪、兩次上訴后,河北保定市易縣農民卞振通終于拿到了無罪判決。此前,他因舉報一企業非法采砂,被控涉敲詐勒索罪。
責任編輯:錢昊平
歷經兩次被判有罪、兩次上訴后,河北保定市易縣農民卞振通終于拿到了無罪判決。此前,他因舉報一企業非法采砂,被控涉敲詐勒索罪。
來回折騰了三年多,案件在2019年3月發生了轉折。
卞振通一審被判一年十個月,上訴后被發回重審。重審時易縣法院合議庭擬判其無罪,判決之前,易縣檢察院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發表了監督意見,法院最終將卞振通定罪。
不服判決,卞振通再次上訴。這一次,二審法院支持了他的上訴請求。
2019年3月19日,卞振通拿到了保定中院改判其無罪的判決書。卞振通告訴南方周末,他將于月底就此案申請國家賠償。
企業被舉報 村主任幫忙打聽舉報人
47歲的卞振通是河北易縣狼牙山鎮周莊村人,平時靠務農與外出打工為生。多份裁判文書顯示,其涉案始于一場對當地企業和村主任的舉報。
2014年10月,卞振通多次向保定市長熱線和當地公安局舉報誠明農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明公司)非法采砂,以及村主任連繼發破壞耕地。
誠明公司是周莊村河道治理項目的運營商,在2013年收購了保定市天和盛業貿易有限公司,后者在2010年11月8日與周莊村委會簽訂協議,承包了周莊村段漕河中心線兩側各十五米河道的使用權和管理權,有效期30年。
裁判文書顯示,誠明公司進場后在村西建了兩個砂場,一邊治理河道一邊采砂。卞振通告訴南方周末,他認為誠明公司的采砂行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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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校對:胡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