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規向外省籍車輛收取養路費 2008-07-16 交通運輸部7月15日發出明電再次重申,必須嚴格實行養路費屬地征收管理原則,堅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規對外省籍車輛收取公路養路費。 交通運輸部7月15日發出明電再次重申,必須嚴格實行養路費屬地征收管理原則,堅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規對外省籍車輛收取公路養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