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藥神”無罪了,但癌癥病人不能只靠“藥神”
山東公安2019年3月24日發布公告稱,經過調查,認定“聊城假藥案”中涉事醫生陳宗祥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但不構成犯罪;病友家屬王清偉轉賣和幫助購買仿制藥,其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公安機關依法對陳宗祥和王清偉終止偵查;對上家段某真另案處理。至此,被稱為現實版“我不是藥神”的“聊城假藥案”終于告一段落。
責任編輯:陳斌
山東公安2019年3月24日發布公告稱,經過調查,認定“聊城假藥案”中涉事醫生陳宗祥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但不構成犯罪;病友家屬王清偉轉賣和幫助購買仿制藥,其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公安機關依法對陳宗祥和王清偉終止偵查;對上家段某真另案處理。至此,被稱為現實版“我不是藥神”的“聊城假藥案”終于告一段落。
據山東衛視2月份報道,聊城一位王女士的父親癌癥晚期,其主治醫師陳宗祥向其推薦了進口仿制藥“卡博替尼”并列入醫囑,此后還幫助王女士聯系了曾經買到該藥的病人家屬王清偉。因為該藥未經批準進口,按照法律屬于“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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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校對:胡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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