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氣荒”成為過去時
■由于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事涉用戶、用氣企業以及經濟的平穩運行,從2018年年初開始,國家相關部委出臺了一系列天然氣發展重要文件,油氣企業也加快完善天然氣產供銷儲體系建設。
對于“三桶油”來說,每年都有一項重要任務——天然氣保供。
受宏觀經濟穩中向好、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等因素等驅動,近年來我國天然氣消費增速明顯加快。
中國石油企業協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一帶一路能源貿易與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編撰的《中國油氣產業發展分析與展望報告藍皮書(2018—2019)》顯示,2018年,我國天然氣消費繼續保持強勁增長。
快速的天然氣消費量增長直接導致天然氣對外依存度的攀升。上述報告指出,繼2017年我國成為世界最大原油進口國之后,2018年又超過日本,成為世界最大的天然氣進口國。進口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升至45.3%。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國的天然氣儲備能力不到全國消費量的6%,而國際平均水平在15%以上,歐美、日韓等國家儲備能力更高。
在天然氣消費快速攀升的狀況下,受我國儲氣調峰能力嚴重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北方地區因供暖致供需緊張現象尤為突出,特別是在2017年冬季我國北方部分地區一度出現天然氣供應緊張局面。正如相關政府部門所說,這種局面“暴露出我們在天然氣生產、供應、儲備、銷售等環節還存在一些不足”。
由于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事涉用戶、用氣企業以及經濟的平穩運行,從2018年年初開始,國家相關部委出臺了一系列天然氣發展重要文件,油氣企業開始加快完善天然氣產供銷儲體系建設。
2018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繼2014年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儲氣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后,再次出臺《關于加快儲氣設施建設和完善儲氣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機制的意見》,意見明確了政府、供氣企業、城鎮燃氣企業等儲氣調峰責任與義務。
該意見指出,到2020年,供氣企業擁有不低于年合同銷售量10%的儲氣能力,滿足所供應市場季節(月)調峰以及應急狀況用氣需求;城鎮燃氣企業不低于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地方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儲氣能力,且各方儲氣指標不重復計算,并對相關企業開展年度指標動態考核。
為了規避“氣荒”局面的出現,保障天然氣供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聯手保障供應,并逐步建立互聯互通機制。以中石油為例,實施2018年至2019年33項互聯互通重點工程,這些重點工程建成后,將打通管輸和調運瓶頸,優化全國及區域干線管網系統,季節調峰、應急保障能力將明顯提升。
過去,國內天然氣供應一直存在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于進口氣引進和國產氣供應成本“價格倒掛”、價格不能反映供需變化,以及上游供氣企業與下游燃氣公司爭論居民用氣用于非居民用氣等問題。
2018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明確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同時,鼓勵供需雙方企業通過上海、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平臺進行公開透明交易,并要求各地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合理安排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至此,天然氣價格改革邁出了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價格并軌的關鍵性步伐。
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這份意見首次從上游增產增供、中游基礎設施配套、下游市場建設以及應急保障體系完善等各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
比如,提出要加大國內勘探開發力度,深化油氣勘查開采管理體制改革,嚴格執行油氣勘查區塊退出機制,建立已探明未動用儲量加快動用機制,強化國有油氣企業能源安全保障考核,引導企業加大勘探開發投入,確保增儲上產見實效。“力爭到2020年底前國內天然氣產量達到2000億立方米以上”。
針對2017年出現的部分地區氣荒的現象,本次意見特別提出,“煤改氣”要堅持“以氣定改”;建立健全天然氣需求側管理和調峰機制,建立完善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體系等;同時要求,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生活用氣和大氣污染嚴重地區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為了進一步保障天然氣供應,國家相關部門也是不斷尋求天然氣多元化供應體系,推進進口國別(地區)、運輸方式、進口通道、合同模式以及參與主體多元化。2017年,我國管道氣通過中亞和中緬管道來自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緬甸等。液化天然氣進口來源目標國達到22個,多元化程度更高。
根據2018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調整天然氣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上述通知明確,自2018年7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8.06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99元/立方米。2018年4-6月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27.35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0.97元/立方米。三部門明確,通知印發前已辦理退庫手續的,準予按通知規定調整。
顯然,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可以應對年底用氣高峰,促使企業加大進口,從而緩解國內天然氣供給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