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案改判,三項罪名撤二留一
“穿西裝、戴領帶表示對法律的尊重?!毙星耙蝗?,顧雛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有預感無法徹底洗脫罪名,“我還是要尊重法律”。
責任編輯:錢昊平
“穿西裝、戴領帶表示對法律的尊重?!毙星耙蝗?,顧雛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有預感無法徹底洗脫罪名,“我還是要尊重法律”。
2012年9月14日,顧雛軍帶了自制寫有“草民完全無罪”的“高帽”面對媒體。
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顧雛軍一案再審進行公開宣判。判決撤銷了顧雛軍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這兩項罪名,但仍維持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對這一判決結果,顧雛軍已有預感。4月9日下午,顧雛軍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如果維持挪用資金罪的判決結果,他將不能接受。
顧雛軍:“這十個月,我什么事都沒干”
4月10日上午9:30,顧雛軍步入位于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聆聽判決時,顧雛軍西裝革履,系一條紅領帶,右臂纏著黑紗。顧母于2018年5月去世,至今未滿一年,顧雛軍右臂上的黑紗一直未卸下。
“穿西裝、戴領帶表示對法律的尊重?!毙星耙蝗?,顧雛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有預感無法徹底洗脫罪名,“我還是要尊重法律”。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將依法再審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其中包括顧雛軍案。
2018年6月13日上午8點41分,顧雛軍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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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溫翠玲 校對:胡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