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類,浙江多家餐廳、物業等因垃圾混投被罰款
浙江的垃圾分類執法走在前列。今年,重慶、福州、上海、深圳等地區也將采用類似做法。
責任編輯:周上祺
北京某小區垃圾桶/危昱萍 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期,據多家浙江當地媒體報道,有餐飲、物業管理公司和個人因垃圾混投而被罰款。
4月18日,浙江寧波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管局)白云中隊,對一起混投餐廚垃圾的行為進行處罰。寧波市漁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將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且拒不改正,被罰款700元。
4月17日,浙江海寧鴻翔科大置業有限公司,因垃圾混投行為,被處以1200元的行政處罰。
這兩家公司的處罰依據都是《浙江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這份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規定,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將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019年3月,浙江金華開發區有兩家物業,因未按規定收垃圾各被罰款5000元。2018年9月,浙江紹興好地方物業有限公司因所管理的財源中心存在各類垃圾混合堆放的現象,執法局對其作出了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除了企業,還有居民被罰。4月9日,浙江金華某小區居民因生活垃圾扔入廚余垃圾桶,被罰款20元。
上述三個案例的依據則是《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這份辦法去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單位和個人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的,最高處以3萬元罰款。
垃圾混投有何危害?以餐廚垃圾為例,據中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專家委員會秘書長樂家林,其特點是水分大,結構組份非常不確定。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不一樣,溫度、水分和食物的構成,比如水果多少都是不一樣的。
這種濕垃圾和干垃圾混在一起送入垃圾焚燒廠處理,爐子運行狀況難以控制,會有大量不可預知的產物產生。而民眾對垃圾焚燒廠的擔憂,就是垃圾焚燒廠的污染物排放問題。
浙江的垃圾分類執法走在前列。今年,重慶、福州、上海、深圳等地區也將采用類似做法。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處罰力度較小,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逾期未改,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規定,未按規定分類投放,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垃圾不分類投運,單位罰款5千-5萬元,個人罰款50-200元。
《深圳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定(草案)》規定,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對個人可處罰款500~1000元,對單位罰5000-10000元。
這種不分類就處罰的做法學自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
德國街頭/危昱萍 21世紀經濟報道
據《光明日報》,在日本,在馬路邊亂扔垃圾被“抓現行”,會被處以10萬日元罰款(約合人民幣6500元)。
在垃圾收集區亂扔垃圾,處罰則更嚴厲。根據《廢棄物處理法》第25條14款規定:胡亂丟棄廢棄物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00萬日元;如果胡亂丟棄廢棄物的是企業或社團法人,將重罰3億日元。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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