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孟宏偉決定逮捕 2019-04-24 法治 新華社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孟宏偉決定逮捕】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孟宏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網絡編輯:解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