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
讓司法回歸普通人、服務于普通人,給普通人一個公平的裁判,這才是司法的根本要義。
責任編輯:錢昊平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周靜玉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
(本文首發于2019年4月25日《南方周末》)
2018年十大影響性訴訟,多是普通人的故事。所有這些小人物的故事,見證了新時期個案促進中國法治發展的進程。
讓司法回歸普通人、服務于普通人,給普通人一個公平的裁判,這才是司法的根本要義。
2019年4月19日,2018年(第十四屆)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發布會在北京舉行。
本次評選過程中,我們邀請了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在協辦單位初選并陸續發布的29個案例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完善,并通過研討、投票的方式對入圍案例進行評審,以案例已生效作為入選標準,最終確定了2018年度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
張文中再審改判無罪案
【案情】2009年3月,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文中終審以犯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2016年10月,張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審決定,并于2018年5月31日提審本案后,以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為由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原判已執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
【影響性】司法保護產權實現矯正正義
在加強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的大背景下,張文中案的再審改判在社會上引起熱烈反響,不僅洗刷了張文中個人及物美集團長期背負的罪名,也增強了企業家群體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感。與以往暴力型刑事案件的平反不同,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重大涉產權經濟案件的糾錯,極具里程碑意義。
對于三罪改判的理由,長達1.8萬余字的再審判決書進行了充分的分析論證。張文中案再審判決既貫徹了證據裁判原則的要求,也體現了審判機關對產權保護的重視,在法治的框架內理解和運用政策,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可借鑒的裁判規則。
綠發會訴方圓公司大氣污染責任案
【案情】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秦皇島方圓包裝玻璃有限公司(簡稱“方圓公司”)因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且未取得排污許可證,被海港區環境保護局分四次罰款共計1289萬元。
2016年,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綠發會”)對方圓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河北省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方圓公司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對群眾生產生活產生影響,應承擔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并判決方圓公司賠償因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的損失154.96萬元,分三期支付至秦皇島市專項資金賬戶,用于秦皇島地區的環境修復;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因污染大氣環境行為的致歉聲明。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
【影響性】大氣被污染公益組織可“管”
本案是京津冀地區受理的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其審判結果彰顯了公益環保組織對企業環保的社會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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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