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類基因編輯應盡快立法
據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進行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二審稿新增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這將是中國首次在法律的層級上對人體基因、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作出規定,意義重大。不過,僅僅民法的規定還不夠,應該盡快制定刑事法律對違法者進行制裁。
責任編輯:陳愷辰
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
(本文首發于2019年4月25日《南方周末》)
據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進行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二審稿新增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這將是中國首次在法律的層級上對人體基因、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作出規定,意義重大。不過,僅僅民法的規定還不夠,應該盡快制定刑事法律對違法者進行制裁。
因為轉基因技術的巨大應用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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