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不應成為調控的對象
價格包含無數個體對未來供求判斷的信息,價格是這種信息的凝結和簡化,也是商品稀缺程度的體現
責任編輯:陳斌
基于“市場過程”的價格理論認為價格是市場自發形成的,不能成為調控的對象。價格包含無數個體對未來供求判斷的信息,價格是這種信息的凝結和簡化,也是商品稀缺程度的體現。
(本文首發于2019年5月16日《南方周末》)
價格包含無數個體對未來供求判斷的信息,價格是這種信息的凝結和簡化,也是商品稀缺程度的體現
對于價格,有兩種不同的理解,一種是以瓦爾拉斯一般均衡思想為基礎的價格理論,另一種是以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市場過程”思想為基礎的價格理論。這兩種價格思想不僅有不同的理論基礎,而且也有不同的政策含義。
基于均衡思想的價格理論認為市場中的正確價格是市場出清的價格,也就是供求相等的價格,經濟學家可以把這個最優價格計算出來,從而進行人為的調節,這實際上是把價格當作調控的工具,我們可以稱之為“調價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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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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