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炫富女”郭美美將出獄
郭美美一直在長沙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未獲減刑,將于7月13日出獄。
服刑1825天后,29歲的郭美美將于近期出獄,此時距其犯開設賭場罪入刑已過去五年。
7月2日,南都記者從多處交叉信源核實,郭美美在長沙女子監獄服刑期間未獲減刑,將于7月13日出獄。
南都記者查詢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獲悉,被告人郭美美(曾用名郭美玲)因犯開設賭場罪,賭資達二百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上述判決書顯示,其刑期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因“炫富”炒作成名,2014年被北京警方抓獲
2011年,“網紅”郭美美因“紅會炫富”事件炒作成名。2014年7月9日,據@平安北京消息,北京市公安局經縝密偵查,在掌握了大量證據后,一舉打掉一個在世界杯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該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郭美美系參賭人員,其對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2011年9月,郭美美“炫富事件”后接受南都專訪時稱其從湖南到北京上北影進修班后,開始接觸社會人士并受到影響。
2011年9月,郭美美“炫富事件”后接受南都專訪時稱其從湖南到北京上北影進修班后,開始接觸社會人士并受到影響。
2015年9月10日,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一案在北京東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前,其已被羈押超過一年。
南都記者查詢判決書獲悉,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郭美美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多人,先后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國際公寓多個房間內開設賭場,組織多人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活動,賭資數額共計人民幣超過200萬,提請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證人稱郭開設賭局“抽水”,安排多位“助手”
據南都2015年報道,該案在北京東城區法院公開庭審,曾引發網絡關注。庭審時,郭美美否認構成開設賭場罪,其辯護律師認為郭美美行為的性質應認定為賭博罪,且系從犯,應對其適用緩刑。
庭審期間,多位證人作證稱郭美美與其外籍男友CO租下北京市朝陽區某國際公寓三套房開設賭局。
郭美美的助理呂女士作證稱,郭美美租房目的就是開賭局,之前郭美美已從網上訂購了賭桌。且每局牌從贏家抽水5%-10%。此外,呂女士稱每次開賭局前,郭美美讓其用身份證辦銀聯卡,捆綁郭美美的手機號,郭美美開局轉賬就用該卡,“銀聯卡上的錢是郭美美開局掙的錢。每次玩牌前,郭美美就把其招商銀行卡要走,沒錢的卡就留給其保管。
2015年9月10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庭審。
2015年9月10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庭審。
據該份判決書顯示,參與郭美美賭局的包括郭美美的外籍男友CO、兩位助理以及多名社會人士、外籍人士。證人稱郭美美為賭局安排了多位幫手分工,“她的助理給玩牌的人端茶倒水。此外有1個女荷官發牌,有1個男子拿刷卡機給客人刷卡結賬?!?/p>
參與賭局者:因想認識郭美美參賭,事后被追債
上述判決書還顯示,至少2名以上參與賭局的人系朋友介紹,加上“想認識郭美美”,因此參與了賭博。
賭局參與者朱某稱,2013年3月一天晚上,郭美美打電話讓其去玩德州撲克,其到郭美美公寓后,“已有四五個人在玩了,郭美美拿了10萬元籌碼,說可以先拿錢給我玩,如果輸了等有空再把錢還給她。結果這10萬元一會兒就輸完了?!?/p>
朱某稱,其連續輸了郭美美出借的39萬籌碼后,郭美美讓其打了40萬元欠條,并要求當天給錢。朱某稱隨后被要求抵押身份證,由郭美美喊人到其單位先后拿走31萬現金。
法院:郭美美系主犯,伙同他人“抽頭漁利”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案證據能夠證實,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組織參賭人員、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具、雇傭服務人員、抽頭漁利,且賭資達二百余萬元,其行為其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符合開設賭場罪的構成要件,被告人郭美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例,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同案另一被告人趙某來因明知郭美美開設賭場,仍用POS機為參賭人員結算賭資103萬。趙某來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二萬。
上述判決書顯示,郭美美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7月2日,南都記者從多處交叉信源核實,郭美美一直在長沙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未獲減刑,將于7月13日出獄。知情人士稱,就郭美美出獄一事,湖南省監獄局方面曾召開會議并要求低調處理此事。
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