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兒童罪與罰
國際通行做法是建立強制報告制度,所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機構和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時,都有及時制止并報告的義務。
責任編輯:錢昊平 助理編輯 溫翠玲
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增加預防性侵內容成為了代表們的熱議話題,今年將重點推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
(本文首發于2019年7月11日《南方周末》)
法律是否應該順應部分公眾的呼吁,進一步對“強奸”的概念做擴張性的解釋?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沒有人敢說他知道,還有多少性侵兒童的罪惡從未進入司法程序?!?/p>
國際通行做法是建立強制報告制度,所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機構和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時,都有及時制止并報告的義務。
2019年7月10日,涉嫌猥褻女童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被正式批捕。
在王振華涉案前后,已有一樁又一樁性侵未成年人案浮出水面。
6月26日,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教師猥褻小學女生被曝光。
7月1日,遼寧省葫蘆島綏中縣一小學多名未成年學生遭性侵猥褻被公開,涉事小學校長此前已被刑拘。
7月9日,江蘇盱眙又曝出55歲小學教師涉猥褻女生事件。
……
沸騰民意洶涌而來:“女童陰道有撕裂傷,為什么還不是強奸?”“關5年怎么夠,性侵幼童的人渣應該判死刑!”“強奸犯說的話也能信?不要和我說證據不足!”
在決定“惡魔”到底該承擔何種罪責與刑罰時,立法者、司法者難免迎頭撞上公眾從樸素情感中誕生的種種詰問。
猥褻兒童懲罰輕?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數量正在上升。
2018年5月29日,最高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稱,“猥褻兒童罪這一罪名近五年來一直呈現上升態勢?!?/p>
江西省檢察院提供了更有說服力的數字。2019年3月26日,江西省檢察院首次發布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8年,江西省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353人,起訴328人,同比分別上升47.7%和30.2%。
兩個月后,江蘇省檢察院也發布了一組數據,說明性侵困境未成年人(孤兒、農村留守兒童以及流浪未成年人等)的案件有逐年增多的趨勢,從江蘇受理審查起訴的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來看,性侵類案件的占比,已由2016年的七成增加到2018年的八成。
而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發布的報告顯示,被性侵的未成年人中,女童超過九成。
如何懲治向未成年人“下手”的作案者?民間爭議從來沒有停止過。
有輿論主張對強奸女童者判處死刑。而按照中國現行法律,強奸罪的基本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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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