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務條例》頒布近2年,企業志愿服務合規性仍不足
盡管越來越來的企業通過組織員工志愿服務開展公益活動和社會責任實踐,但是企業志愿服務的合規性仍然不足,這主要表現在員工對自己作為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不了解,企業為員工志愿者購買保險的情況不樂觀,以及超過七成的員工志愿者沒有拿到組織方對其志愿服務時間的記錄證明。
發自:南方周末
2019年3月-7月,和眾澤益聯合南方周末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開展“中國企業志愿服務調查研究”。在此次調研中,我們發現,盡管越來越來的企業通過組織員工志愿服務開展公益活動和社會責任實踐,但是企業志愿服務的合規性仍然不足,這主要表現在員工對自己作為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不了解,企業為員工志愿者購買保險的情況不樂觀,以及超過七成的員工志愿者沒有拿到組織方對其志愿服務時間的記錄證明。
1.《志愿服務條例》實施一年多來,企業員工對其認知度顯著不足,存在較大合規風險,企業亟需加大對《志愿服務條例》的宣傳普及力度
在國務院《志愿服務條例》頒布將近兩年之際,本次調研就企業員工志愿者對《志愿服務條例》的認知情況進行調查。與去年數據進行縱向對比后,數據顯示,表示知道國務院《志愿服務條例》的比例有所下降,這一比例從去年的38%降至今年的29%,71%的人表示尚不知道《志愿服務條例》。而在知道國務院《志愿服務條例》的企業員工中,有57%的企業員工表示了解其中關于志愿者權利和義務的相關內容,剩余43%的企業員工表示不了解其中志愿者權利和義務的相關內容。這些數據表明,《志愿服務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整體普及情況不容樂觀,還需加大對《志愿服務條例》的普及力度。
圖:是否知道《志愿服務條例》及對志愿服務的相關要求
國務院《志愿服務條例》的實施是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發展志愿服務事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企業組建的志愿者協會也屬于志愿服務組織范疇,因此,在發展志愿服務事業的同時,企業志愿服務組織方應當根據《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來開展志愿服務活動,與此同時,在開展志愿服務過程中應積極向內部員工開展志愿服務相關法律政策的普及。
2.企業給志愿者購買保險情況不容樂觀,需不斷提高防范風險意識
《慈善法》和《志愿服務條例》明確要求,“志愿服務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志愿服務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企業作為員工的歸屬組織,在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同時,應該為員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其中,為志愿者購買保險體現了企業對員工人身安全的負責。調研發現,將近九成(87%)的員工志愿者表示在參與志愿活動時需要保險,而實際上有45%的企業在開展員工志愿服務時未對志愿者購買保險,遠遠不能滿足員工對購買保險的期望。
圖:參與志愿者活動是否需要購買意外保險
圖:企業為員工志愿者購買保險的情況
對比2017年的情況,購買過志愿服務保險的比例從52%降至37%(2018),而沒買過志愿服務保險的比例卻從35%升至45%,不知道是否購買過志愿服務保險的比例從13%升至18%??偟膩砜?,是否購買志愿服務保險的情況不甚樂觀,還有往下走的趨勢。這一結果的出現可能受到調查樣本的影響,但與此同時也體現出不少企業在開展志愿活動時未盡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另一方面也說明部分員工志愿者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的意識淡薄。
此外,通過分析員工志愿者的保險的來源。我們發現,保險的購買以服務的公益組織為主,占比59.62%;其次是由政府和所屬企業,均為17.31%?!吨驹阜諚l例》中明確了對志愿者權益的安全保障權,志愿服務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志愿服務活動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通過購買保險形式,可以起到幫助企業、志愿者,乃至志愿服務組織規避風險的作用。因此,對于企業而言,亟需提高對志愿者購買保險的重視程度;與此同時,對于員工志愿者而言,也需不斷提高自身維權意識,爭取得到合法的人身安全保護。
圖:員工志愿者保險來源
3.將近七成的企業志愿者沒有收到相關的志愿服務時間證明,企業志愿服務數據不能與國家的平臺對接,不符合《慈善法》和《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要求,存在較大風險
調查發現,企業員工參與志愿服務活動仍有大部分沒有收到過志愿服務時間證明的相關證書,這一比例將近7成(68%),只有32%的員工志愿者曾經收到過志愿服務時間證明的相關證書。
圖:2018年員工收到志愿服務時長證書的情況
對比2016年、2017年的情況,員工收到志愿服務時間證明的比例(32%)均有所下降(2016年38.78%、2017年48.33%),說明開具志愿時間證明急需企業志愿服務組織方受到重視。隨著《慈善法》和《志愿服務條例》的正式實施,對志愿者實名登記、記錄志愿者的服務時間等是法律法規的必然要求,企業組織員工參與志愿者活動必須要注意規范志愿者服務時間的記錄,并根據志愿者要求,無償、如實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否則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此外,研究還發現,員工志愿者參與志愿活動所獲得的志愿服務時間證明,由所服務的公益組織提供的有66.67%,24.44%由相關政府部門提供,8.89%由所在企業提供。和去年進行縱向比較后,發現出具志愿服務時間證明的比例仍是公益組織第一(65.52%),而相對的相關部門(13.79%)的比例有所下降,所在企業(14.94%)的比例有所提升。這表明,一方面,企業對志愿服務時間記錄的重視程度有所上升;另一方面,總的來看,關于企業志愿者的時間證明,基本上都是以民間認證為主,與政府信息平臺對接的相對較少。
目前由于企業對于便捷性的需求,部分企業建立自己的志愿服務記錄平臺。結合員工志愿者對“官方平臺注冊”的偏好(81%的員工愿意在政府官方平臺上注冊成為志愿者),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企業志愿服務的數據大多數希望能與政府數據相對接,但缺乏相關途徑仍是目前限制數據對接的最大障礙之一,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在2020年實現全國范圍內志愿服務互聯互通的目標是否能落實值得期待。
(以上內容節選自《中國企業志愿服務發展報告2019》,完整報告將在2019年7月25-26日舉行的南方周末第十一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年會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