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地方政府成失信被執行人,應予重視
日前,有媒體在最高法主辦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搜索發現,有不少地方政府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些執行案件甚至已經立案近4年仍未完成執行。這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來說不是好的示范。
責任編輯:陳愷辰
有媒體在最高法主辦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搜索發現,有不少地方政府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些執行案件甚至已經立案近4年仍未完成執行。
(本文首發于2019年8月8日《南方周末》)
日前,有媒體在最高法主辦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搜索發現,有不少地方政府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些執行案件甚至已經立案近4年仍未完成執行。這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來說不是好的示范。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以行政區劃名稱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可以發現有一些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門出現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比如搜索“遵義縣新舟鎮”得到的結果顯示,該鎮政府在2015年被遵義市中級法院判令支付重慶某建筑公司102萬多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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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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