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婚齡,你怎么看
近日,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麗萍在《光明日報》撰文稱,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應適當降低,建議規定“男不得早于20周歲,女不得早于18周歲”,下調的主要理由為:中國關于法定婚齡的規定偏高,降低法定婚齡,是中國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也利于改變目前初婚初育年齡偏高的現象;現實生活中,存在男女雙方因未達法定婚齡、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現象,適當降低法定婚齡有利于這部分人締結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也有利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該降低法定婚齡嗎?多高的法定婚齡才是合宜的?
責任編輯:陳愷辰
該降低法定婚齡嗎?多高的法定婚齡才是合宜的?
(本文首發于2019年8月8日《南方周末》)
近日,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麗萍在《光明日報》撰文稱,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應適當降低,建議規定“男不得早于20周歲,女不得早于18周歲”,下調的主要理由為:中國關于法定婚齡的規定偏高,降低法定婚齡,是中國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也利于改變目前初婚初育年齡偏高的現象;現實生活中,存在男女雙方因未達法定婚齡、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現象,適當降低法定婚齡有利于這部分人締結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也有利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該降低法定婚齡嗎?多高的法定婚齡才是合宜的?
?正方:
降低法定婚齡無助于改變“目前初婚初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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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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