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生招錄降分有何標準?清華北大“標準”顯示降分不過百
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又稱國家專項計劃)因近日“北大三次退檔河南過線貧困生”事件,引發公眾關注。
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又稱國家專項計劃)因近日“北大三次退檔河南過線貧困生”事件,引發公眾關注。
昨日,北京大學回應稱,招生委員會決定按程序申請補錄已退檔的2位考生。
南都記者梳理了北京大學今年在全國招收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名單發現,北大降分錄取幅度大多為10分;給予最高優惠降分的是F類(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多少分錄?。?00分,占比3.54%。
清華、北大貧困生專項計劃降分不超過100分
國家專項計劃的初衷,本是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兼顧公平,但在此次退檔事件中卻引發爭議。
對于河南的2位過線貧困生,北大以“考試高考成績過低,據我校教學強度,若錄取該生,考生入校后極有可能因完不成學業被退學”的理由予以退檔處理。這在外界看來,北大言中之意,或考生“不符合錄取標準”。
在執行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時,高校的錄取標準是什么?給予貧困地區考生多大力度的支持?南都記者梳理了2019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全國招收國家專項計劃名單。
數據顯示,北大、清華在該項計劃的降分優惠幅度有所不同。北大的優惠降分幅度多為10分,清華優惠降分幅度多為30分。
具體來看,今年北大在全國招收該專項計劃考生424名,河南錄取人數最多,為46名,其次是山東42名,安徽32名。
根據優惠降分來看,北大在全國范圍內降分基礎10分,也有部分考生獲得40-100分的降分優惠。統計發現,今年北大該專項計劃招生,B類(表示高校模擬投檔線下優惠多少分錄?。┙?0分的比例為4.48%,B類降分40分以上占比0.24%。
F類(表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多少分錄?。┙?0分以上比例為4.72%。其中,降70分占比0.24%;降90分占比0.94%;降100分占比3.54%。
清華大學2019年專項計劃名單顯示,2019年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人數為89人,分別給予30-80分的降分優惠。其中,B類降30分的人數為41人,降40分的人數為18分,降60分的人數為7人。F類降分優惠考試2名,給予80分的降分優惠。
從最新公布的北大、清華貧困生專項計劃2019年投檔線來看,分數也較高。如,江西省今年參加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次錄取的文史類院校共72所,其中清華大學644分、北京大學639分;其中理工類院校共178所,清華大學672分、北京大學667分。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9貧困專項本科批錄取信息顯示,北京大學文科錄取分數線為655,理科錄取分數線為684分;清華文科錄取分數線為651;理科錄取分數線為689分。
查閱近幾年的數據,錄取分數線變化幅度不大。
2019年清華大學國家專項計劃優惠降分情況
2019年北京大學國家專項計劃優惠降分情況
高校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門檻”不同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自2012年開始實施。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并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后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按照教育部規定,符合“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個條件的考生即可報考國家專項計劃。
南都記者查閱多份高校的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發現,在實施過程中,各校也在教育部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一些考核維度。
例如,復旦大學要求,國家專項計劃文科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地區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60分;理科考生則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7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實施高考改革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第一段分數線上70分。同時,“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p>
南開大學要求,考生高中三年學習成績須達到所在中學同科類前10%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相關要求。
南開大學規定
也有不少大學按照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對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理工類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中山大學則增加線上面試環節。
年初教育部曾發文要求增加貧困生錄取機會
事實上,為促進教育公平,保障農村學生和貧困家庭學生獲得優質教育資源,國家曾多次調整招生政策。
如,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就明確提出,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通過完善國家招生計劃編制辦法、督促高校執行招生協作計劃、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等措施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
據悉,近年來國家不斷擴大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農村招生規模,招生計劃由2012年的1萬人增至2018年的6.3萬人。實施這些政策的出發點是讓更多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學子上重點大學。
中國教育協會會長鐘秉林就曾認為,區域高等教育的協調發展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進程中重要而又復雜的問題,其影響和意義遠遠超越了教育本身。如果西部地區、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的受教育權沒有充分的保障,區域之間發展差距過大,最終會影響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以及國家的安全和穩定。
他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10條規定,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第11條規定,國家采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均衡發展。這意味著對于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地域差異進行干預,補償邊遠貧困地區人群的受教育機會,不僅是現實和道義的需要,而且更是法定義務。
有觀點認為,“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實施,正式決策層希望從源頭上對落后地區和弱勢群體的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給予必要保障。
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教育部發布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其中就要求,高校要充分考慮實施區域基礎教育實際和農村學生特點,增加考生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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