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爆雷,誰來承擔責任?
私募產品銷售幾乎處于監管真空地帶,證監會并沒有專門設立私募銷售牌照,當下私募銷售中介多持有公募基金銷售牌照。
第三方財富管理行業該向何處去?如何更明晰地確定財富管理鏈條上每個環節的權責,在財富管理需求日漸膨脹的當下推動全行業健康發展?
發自:上海
責任編輯:顧策
私募產品銷售幾乎處于監管真空地帶,證監會并沒有專門設立私募銷售牌照,當下私募銷售中介多持有公募基金銷售牌照。
第三方財富管理行業該向何處去?如何更明晰地確定財富管理鏈條上每個環節的權責,在財富管理需求日漸膨脹的當下推動全行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國內投資糾紛事件頻發,產品發行方、中介、投資者之間的拉鋸戰愈演愈烈。
2019年8月,深圳陸金所兩年前的一樁舊案再起風波。
事起2016年下半年,六百余位投資者陸續在陸金所平臺上購買了其代銷的十余款理財產品,100萬起投,年化收益6%—8%不等收益,資金投向了*ST龍力(002604.SZ,原龍力生物)、東方金玨(600086.SH)、*ST凱迪(000939.SZ,原凱迪生態)、*ST神城(000018.SZ,原神州長城)4家上市公司。
然而短時間內,十多只產品相繼爆雷。合同顯示,這些理財產品實為大同證券發行的“同吉”系列資管計劃(占絕大部分)以及國盛資管發行的“神鷹”系列資管計劃,其底層資產均為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貸款。
維權中幾方各執一詞。投資人質疑陸金所的風控水準以及篩選產品的能力。大同證券則認為,投資有風險,自己并不對產品收益負責,且在債務追償中已做到“盡職盡責、接力交涉”。
陸金所方面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該產品相關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說明書作了詳細的產品信息披露,風險揭示書已提示了產品風險。目前,部分投資者要求陸基金(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兌付相關逾期產品,現行法規嚴令禁止資管產品剛性兌付。
究竟誰該負責?
南方周末記者發現,目前的私募產品銷售幾乎處于監管真空地帶,證監會并沒有專門設立私募銷售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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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貳東深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