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敲響平臺責任警鐘:滴滴7月被罰550萬

平臺型互聯網公司在盤活社會資源、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帶來了新型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只有承擔平臺治理責任,通過建立規則,引導平臺上的參與者共同承擔社會責任,才能保障平臺型互聯網企業的健康運營,構建和諧的互聯網生態圈。

發自:南方周末

平臺型互聯網公司在盤活社會資源、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帶來了新型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只有承擔平臺治理責任,通過建立規則,引導平臺上的參與者共同承擔社會責任,才能保障平臺型互聯網企業的健康運營,構建和諧的互聯網生態圈。

2019年7月以來,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持續通過線下路面檢查和線上數據抽查的方式,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清退不合規車輛。

7月2日,因未按期清退不合規車輛,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對“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開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于7月7日前完成整改。

然而,滴滴公司卻未按照執法部門要求啟動清退工作,繼續在為不合規車輛派單。截至7月25日下午4點半,上海市網約車監管平臺黑名單預警系統共預警當日黑名單車輛15340輛。其中,“滴滴出行”平臺被預警不合規車輛數為1.28萬輛,占當日被預警車輛數的83.66%。

據統計,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7月累計對滴滴、美團等14個網約車平臺共計檢查21次,對未完成清退平臺內不合規車輛、未全量數據推送等違法行為開出罰單114張。其中,滴滴出行被罰550萬元,美團出行被罰147萬元。

不合規網約車管理“拉鋸戰”

實際上,這不是滴滴第一次因給不合規網約車派單被處罰,相反,滴滴已經成為在該問題上被處罰的“??汀?,滴滴與地方監管部門一直進行著“拉鋸戰”。

然而,在2018年滴滴順風車安全事件之后,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對網約車合規化運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9月5日至15日,交通運輸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應急管理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組成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組,對滴滴、首汽、神州、曹操、易到、美團、嘀嗒、高德等8家主要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開展進駐式聯合安全專項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滴滴涉及順風車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網約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等7個方面的問題,并要求滴滴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全面推進網約車合規化,盡快清退平臺上不合規車輛和駕駛員,把好車輛和駕駛員準入關,加強車輛和駕駛員資質動態核查。

2018年8月,在順風車安全事件發生后,滴滴出行創始人程維、總裁柳青發布道歉信,表示“滴滴不再以規模和增長作為公司發展的衡量尺度,而是以安全作為核心的考核指標,組織和資源全力向安全和客服體系傾斜”。

然而,滴滴出行“馬甲車”(指乘客在打車軟件上叫的車輛的牌照和實際來接你的車輛牌照是不一樣的)問題依然嚴重。2018年第四季度,上海市交通委信訪、熱線渠道共受理“馬甲車”投訴共170件,占網約車投訴總量的15.18%,其中“滴滴出行”平臺投訴量最多,共112件,占此類投訴的65.88%。

除上海外,2019年5月至6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累計查處網約車平臺違規派單等行為45起,對于滴滴出行和曹操專車的違規派單行為,客運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兩家平臺分別處以36萬元和18萬元的行政處罰。

輿論爭議與“責任鐵律”

關于此次滴滴被罰事件,有的網友認為“活該”,但部分網友卻質疑處罰的合理性。主要的質疑點集中在對2016年上海市政府公布的《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的討論,規定提出了“滬人滬牌”以及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等規定。部分網友認為“滬人滬牌”政策“值得商榷”,如果嚴格按照這一政策執行,過高的準入門檻將導致大量不合規網約車被清除,嚴重影響網約車公司運力,進而帶來“打車難”問題。也有的網友認為,滴滴目前仍處于虧損狀態,如果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要求的網約車司機必須持有“三證”(即汽車駕駛證、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證、網絡預約出租車運輸證)才能上崗,將導致運營成本變高,使滴滴公司雪上加霜。

但如何正確看待這次滴滴被罰事件,我們需要重提“責任鐵律”。

“責任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由美國學者戴維斯(K.Davis)提出,該理論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與企業的社會權利相稱”,企業的社會影響力越大,其承擔的社會責任就越大。因此,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延伸到哪,企業的社會責任就要跟進到哪?!镀脚_革命:改變世界的商業模式》一書作者馬歇爾W.范?埃爾斯泰恩(Marshall Van Alstyne)在接受財新專訪時也提出,平臺促成的交易或服務如果演變成惡性事件,不論是服務提供方還是被服務方遭受損失或傷害,平臺型公司都應該承擔責任;平臺型公司應該利用數據和技術、更好地制定規則,以保證危害不再發生。

因此,作為平臺型互聯網公司,有效管理網約車司機,確保網約車合規運營是滴滴公司的重要責任,而不是在發生安全事故、政府提出監管要求后“借口”虧損、自身管控能力不足等原因與政府進行“拉鋸戰”。

平臺越大,責任越大

從某種意義上講,平臺型互聯網公司是維持社會運營的“基礎設施”之一,具有很強的公共性。

近年來,全球各大互聯網公司開始重新思考自身的社會影響力,逐漸放棄了“平臺中立”、“技術中立”的立場,把互聯網平臺治理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如Facebook利用AI技術對虛假新聞網站進行識別;騰訊創始人馬化騰在2018年提出平臺型互聯網企業更需要多一份挺身而出的主人翁態度,帶動其他主體一起解決新問題;新浪董事長曹國偉也提出“互聯網平臺型的企業尤其要對自己日益增長的影響力有敬畏之心,加強平臺治理,承擔社會責任?!?/p>

因此,平臺越大,責任越大。平臺型互聯網企業不但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還要承擔平臺治理責任,通過建立規則,引導平臺上的參與者共同承擔社會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夠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行業生態。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