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擬出新規:乘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不得外放聲音
8月20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舉行《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征求意見稿)》聽證會,將對乘客應遵守的文明乘車秩序相關內容進行增補,對不宜獨自乘車的群體進行明確。
責任編輯:賈雪
乘坐列車時,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吵到他人!
8月20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舉行《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聽證會,將對乘客應遵守的文明乘車秩序相關內容進行增補,對不宜獨自乘車的群體進行明確。
修訂內容增加
8歲以下兒童和醉酒者不可單獨乘車
此次修訂,對不宜獨自乘車的群體進行修改表述,以便乘客清晰理解。
同時,增加了8歲以下兒童、醉酒者應當由其監護人或者健康成年人陪同,方可進站乘車的規定。
電子設備聲音不得外放
由于昆明軌道交通客流量日益增大,保持車廂內安靜對乘坐感受影響非常重要,但一些乘客在乘坐地鐵時不顧其他乘客感受,使用外放電子設備,對其他乘客造成很大的噪聲干擾。
此次修改增加了不得在列車內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外放聲音的規定。
乘客需主動接受安全檢查
根據2016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要求,乘客進入地鐵車站,應接受安全檢查,以保障地鐵運營安全。
此次修改增加了乘客應當主動配合地鐵車站安檢人員實施進站安全檢查,通過安全檢查方可進站乘車的規定。
不可帶氣球進入地鐵
結合昆明地鐵開通7年來的經驗,為進一步規范乘客的行為,減少對正常運營秩序的影響,為廣大乘客創造更加安全、舒適的乘坐環境,在乘客禁止行為中增加了禁止攜帶自行車進站乘車(已折疊的自行車除外),禁止在車站、列車內使用滑板、溜冰鞋等代步用具,禁止在列車上進食(嬰兒、特殊病人除外),禁止攜帶氣球等低空漂浮物進站的內容。
地鐵逃票將被信用懲戒
近年來,不時出現地鐵逃票、影響乘車秩序的不文明行為,此次修訂增加了乘客信用懲戒的內容。
乘客違反本守則,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機構、城市軌道運營單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監管平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刪除內容
取消乘自動扶梯靠右站立規定
原《規則》制定時,國內大多數城市倡導乘客在乘坐自動扶梯時,應靠右站立。但近年來,很多城市都已發現這一規則帶來很多弊端,一是由于受力不均衡,導致自動扶梯一側長期受壓,加快了自動扶梯的損耗速度;二是這一規則鼓勵了乘客在自動扶梯上跑行,帶來很多安全隱患。
此次修訂刪除了乘坐自動扶梯靠右站立的規定。
關于舉報
有乘客違反守則任何人都可勸阻和舉報
《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發現其他乘客有違反本守則的行為時,任何乘客均可以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可以向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機構或者公安機關舉報。
此次聽證會后,聽證機關將認真吸納前期社會意見和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發表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征求意見稿》。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網絡編輯:柔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