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土地更市場,更公共
2019年8月26日,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公布,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有利于形成城鄉統一土地市場,更好保護農民權益。
責任編輯:陳愷辰 辛省志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直接進入市場,是本次修法最大的亮點。
(本文首發于2019年8月29日《南方周末》)
2019年8月26日,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公布,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有利于形成城鄉統一土地市場,更好保護農民權益。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直接進入市場,是本次修法最大的亮點。中國的土地權屬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過去,除了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農民住宅之外,除了一些試點地區,經濟發展中所需要的農村土地,都要先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思考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