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今年10月起施行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日前由國務院公布,將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負全責,并與對公共機構負責人的考核評價直接掛鉤。公共機構應當在有關部門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額范圍內使用能源,超定額使用應作出說明。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日前由國務院公布,將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負全責,并與對公共機構負責人的考核評價直接掛鉤。公共機構應當在有關部門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額范圍內使用能源,超定額使用應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