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質量需提升
近年來,在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的推動下,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比例達到90%,但在信息披露的質量方面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間。隨著“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央企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不僅僅體現著社會公眾和利益相關者的要求與期望,也是平衡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創造更大綜合價值的重要途徑。
發自: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孫孝文
近年來,在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的推動下,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比例達到90%,但在信息披露的質量方面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間。隨著“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央企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不僅僅體現著社會公眾和利益相關者的要求與期望,也是平衡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創造更大綜合價值的重要途徑。
近期,為了解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信息披露水平,以進一步促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實質性,商道縱橫研究團隊利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定量指標指引》(以下簡稱MQI指引)這一工具,對98家中央企業(名單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國資委網站“央企名錄”)發布的78份社會責任報告的信息披露質量進行了分析。
MQI指引是由南方周末與商道縱橫在2014年南方周末“第六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年會”上共同發布的CSR信息披露指引。MQI指引是一套簡便的CSR報告溝通、管理和評價工具,與目前業界強調的ESG(環境、社會與管治)信息披露相一致,該指標體系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實質性與量化,強調利益相關方參與,強調應確保正面和負面信息的平衡性。與ESG指引相比,MQI指引更具有實用性,更加突出了議題和指標的行業針對性,以幫助企業、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更方便、快捷地識別、評估企業的社會責任風險與機遇。
央企CSR報告發布率高,但部分央企缺乏連續性
從2006到2018年,中央企業發布的CSR報告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至2012年,已有近90%的企業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
圖 中央企業2005-2018年間每年累計發布報告情況(份)
從上圖可以看出,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自2006年至2012年一直處于高速增長階段,這與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出臺的《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有關,《意見》明確要求央企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
央企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數量在2012年后進入平臺期,每年報告發布數量在70-80份之間波動,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部分央企集團公司在這個時間段沒有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而是通過下屬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例如華僑城集團公司2008年發布了其第一份社會責任報告,之后則通過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二是部分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缺乏周期性和連續性,如大部分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類央企在2012年前后中斷了報告發布,直至2016年又開始發布報告,這與國資委在2016年所發的《關于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有關,該《意見》再次提出央企要建立健全社會責任報告制度。
三是央企合并重組導致央企數量減少,合并后的相關央企只發布一份報告。如2015年底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實施重組,兩家公司的社會責任報告分別發布到2014年;重組合并后新集團為中國遠洋海運,2015年及之后的社會責任報告由新公司發出。
央企MQI指標平均披露率為39%,信息披露質量大幅下滑
經過分析,納入評估的78份報告(2018年CSR報告)MQI指標平均披露率為39%。與2017年相比,MQI指標披露率大幅下降,由2017年度的45%下降到2018年度的39%。這說明央企社會責任報告的實質性出現了下滑的現象。
從行業披露率來看,各行業參差不齊。石油和天然氣業MQI指標平均披露率最高,為57%;其次是煤炭開采業,披露率為55%。行業披露率最低的是食品飲料業,只披露了3個MQI指標。
具體到企業層面,共有40家央企(占總體評估目標51%)的總體披露率在39%以上,另外38家央企總體披露率在39%以下。就單個企業而言,中國東方航空總體披露率最高,為75%;總體披露率最低為5%,有1家央企僅披露了1個關鍵定量指標。
央企MQI指標披露總體水平仍優于滬深300指數成分股
通過對比央企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企業所涉共有17個行業的平均披露率,可以看出央企的MQI披露率總體優于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企業。
在汽車制造業、通信服務業、建筑業、技術硬件和設備制造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互聯網和軟件服務業,央企的MQI披露率遠遠高于滬深300指數成分股,特別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及互聯網和軟件服務業,央企披露率分別為45%和33%,而滬深300指數成分股披露率僅為21%和14%。
滬深300指數成分股則在石油和天然氣業、煤炭開采業、電力三個行業高于央企,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業,作為央企披露率(57%)最高的行業,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75%)相比差距仍較大;不過這也側面反映出石油和天然氣業整體披露水平較高。
圖 央企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17個行業MQI行業平均披露率對比
經濟類指標披露率最高,社會類指標披露率最低
從經濟責任、產品責任、勞工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五個維度來看,央企經濟類指標的披露率最佳,類別平均披露率(類別平均披露率計算方式:企業實際披露該類別指標的總個數與應披露該類別指標的總個數的比例)高達87%,遠超其他四個類別,說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仍是現階段央企的重要責任。勞工類、產品類和環境類緊隨其后,披露率分別為55%、32%和30%。
社會類指標披露情況最不理想,僅為7%。其中,石油和天然氣、煤炭開采、租賃和商務服務、通信服務、交通運輸及郵政、技術和硬件設備、互聯網和軟件服務、冶煉、農林牧漁、食品飲料10個行業社會類指標披露均為0。這意味著央企在社區、供應商、反腐敗、反壟斷、合規等議題指標定量信息披露方面有巨大提升空間。隨著“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越來越多的央企開始跨國經營,需要重視供應鏈管理、守法合規等基礎型社會責任。
圖 2018年央企在經濟、環境、社會、勞工及產品五個維度的MQI指標平均披露率
綜上所述,雖然央企MQI披露率總體優于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企業,但與2017年相比,央企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實質性、信息披露的質量有所下降,需要引起警示。隨著央企“走出去”經營及創建世界一流企業步伐加速,建議央企要更加重視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水平;同時,加強對社區、守法合規、公平運營等指標的披露,平衡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創造更大綜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