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張鷺危險駕駛被罰1萬元、拘役四個月
記者26日從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獲悉,天津天海俱樂部守門員張鷺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發自:天津
責任編輯:譚慧婷
記者26日從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獲悉,天津天海俱樂部守門員張鷺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9月24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張鷺危險駕駛案件,26日,該院依據公訴機關建議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對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9月18日晚,天津公安交管部門在河東區六緯路與東興路交口夜檢時,查獲張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91.2mg/100ml),隨后鑒定部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張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3.3mg/100ml。
在天津警方通報張鷺涉嫌醉駕后,中國足協立即取消了張鷺在中國國家隊的集訓、比賽資格,并停止其參加中國足協舉辦的所有正式足球活動;天津天海俱樂部也對張鷺做出停薪、停訓、停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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