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黑惡勢力構罪條件明確了:成員未見面、不認識也不影響認定
對重大疑難復雜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可以同步立案、同步查處,根據案件辦理需要,相互移送相關證據。
責任編輯:錢昊平
對重大疑難復雜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可以同步立案、同步查處,根據案件辦理需要,相互移送相關證據。
何種情況下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違法犯罪可能涉嫌實施黑惡勢力犯罪?
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通過發布、刪除負面或虛假信息,發送侮辱性信息、圖片,以及利用信息、電話騷擾等方式,威脅、要挾、恐嚇、滋擾他人的,可能涉嫌實施黑惡勢力的違法犯罪。
當天的新聞發布會還公布了包括《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在內的其他3個法律政策文件。
“這4個法律政策文件是為解決執法辦案過程中法律規定不明確、法律適用不統一、依法嚴懲不精準等問題而制定出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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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解樹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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