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會責任思維尋求“開機廣告”難題的有效解決
開機廣告等推送信息讓家里的智能電視成了廠商的廣告屏,消費者投訴多年卻未得到有效改善,主要是在行業規范缺失、違法成本相對較低的背景下,相關企業經濟利益至上、守法意識不強、社會責任擔當不夠等原因造成的。我們建議有關各方運用社會責任思維,以制定OTT廣告行業規范為著力點,采取多種途徑探索建立合理、合法、尊重公眾利益的智能電視廣告商業模式,從而有效化解開機廣告等廣告信息霸屏難題。
發自:南方周末
開機廣告等推送信息讓家里的智能電視成了廠商的廣告屏,消費者投訴多年卻未得到有效改善,主要是在行業規范缺失、違法成本相對較低的背景下,相關企業經濟利益至上、守法意識不強、社會責任擔當不夠等原因造成的。我們建議有關各方運用社會責任思維,以制定OTT廣告行業規范為著力點,采取多種途徑探索建立合理、合法、尊重公眾利益的智能電視廣告商業模式,從而有效化解開機廣告等廣告信息霸屏難題。
10月10日,江蘇省消保委對七家智能電視企業開展集體性約談,要求各企業在十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方案。對于不予配合、不予整改的企業,江蘇省消保委不排除運用公益訴訟等法律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被約談的夏普品牌代表當場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整改,亦有部分企業表示愿意就開機廣告技術問題進行討論、短期內盡快回復。
此前,8月29日,江蘇省消保委公布了面向省內十家智能電視品牌的開機廣告專項消費調查。結果顯示,小米、海爾、夏普等七家品牌的智能電視存在開機廣告,時長在15-30秒不等,且大多無法關閉,存在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等法規、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企業利益優先責任靠邊,開機廣告野蠻生長
電視開機廣告這一“痛點”已經被用戶和媒體“討伐”近十年了。我們通過搜索發現,最早的報道可以追溯到2009年7月,湖南長沙黃先生向當地媒體投訴長沙某廣播電視寬帶網絡有限公司配送的數字電視“每次開機,都會有商業廣告,讓人生厭!”。今年8月公布的江蘇省消保委的調查結果顯示,96.4%的消費者告知家中智能電視存在開機廣告,50.16%的消費者告知開機廣告無法中途關閉,90.66%的消費者認為有必要對開機廣告進行整改。
與此相對應的是智能電視銷售火爆、開機廣告野蠻生長,發展成了OTT(通常指互聯網智能電視及電視盒子等設備)產業不可缺少的角色。據家電行業調查機構奧維發布的《2019年中國OTT發展預測報告》,2018年,OTT激活設備已經超過2.14億臺,其中智能電視激活總量達到了1.75億臺。2019年OTT(含互聯網智能電視、OTT盒子、OTT端)激活設備預計上升至2.4億臺。OTT廣告市場規??蛇_109億,其中以開機廣告為代表的系統層廣告收入約為26億元。ARPU(每用戶平均收入)值將增長至161元。
追求經濟效益不能忽視社會責任,這是最樸素的現代企業價值觀,也是中外政商領袖的共識。2016年4月26日,習近平主席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一個企業既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也有社會責任、道德責任。企業做得越大,社會責任、道德責任就越大,公眾對企業這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同時強調“只有富有愛心的財富才是真正有意義的財富,只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才是最有競爭力和生命力的企業?!苯衲?月份,181家美國公司首席執行官聯合簽署了《公司宗旨宣言書》,宣稱:股東利益不再是一個公司最重要的目標,公司的首要任務是創造一個更美好的社會?!缎詴窂娬{,作為一個具有社會責任意識的企業,公司領導團隊應該致力于達成以下的幾個目標:向客戶傳遞企業價值;通過雇傭不同群體并提供公平的待遇來投資員工;與供應商交易時遵守商業道德;積極投身社會事業;注重可持續發展,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火熱的智能電視銷售行情無法掩蓋用戶和消費者保護機構不絕于耳的抗議聲,電視開機廣告頑疾多年未能解決,側面反映了相關企業漠視公眾訴求、回避社會責任、經濟效益優先、股東利益至上的經營價值觀。這與國內、國際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期望都是背道而馳的。
商業模式不能成為漠視消費者權益的借口
8月9日,榮耀總裁趙明在榮耀智慧屏發布會上承諾,榮耀智慧屏開關機均無廣告,以后也不會出現。據悉,此前趙明在其微博上發起投票,詢問大家對于開機廣告的意見,其中有2.3萬人選擇“絕不能忍,1秒都不行”,占總參與人數的81.6%。
在今年9月初的一次媒體采訪中,小米集團電視部總經理李肖爽表示:開機廣告是一個商業模式。在相同場合,小米集團副總裁盧偉冰補充道,對于開機廣告這個事情,小米電視對消費者都有告知。
針對小米、海爾、夏普等七個智能電視品牌推送開機廣告的問題,10月10日,江蘇省消保委秘書長陸惜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法律角度看,消費者購買了商品就意味著擁有了使用權,電視顯示什么內容就應當由自己控制。為防止商業廣告無序推送擾民,法律已經設置了“關閉按鈕”,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廣告法》,都明確要求互聯網廣告“可以一鍵關閉”。
據了解,違反相關廣告法規,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律師認為,較低的違法成本對一些守法意識不高的企業而言,約束力是不夠的。
部分智能電視企業用相對較低的價格出售設備,并用OTT電視廣告收入來回收利潤,這已成為一種商業模式,本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在實際操作中知法卻不守法、長期漠視消費者正當要求,例如,在銷售廣告中采用不清晰的開機廣告提示、在銷售賣場沒有向客戶說明包含開機廣告、銷售合同刻意隱藏開機廣告條款、不提供一鍵關閉按鈕、提供了按鈕卻仍有倒計時設定等等,這些顯然不是負責任企業所為。
用社會責任思維尋求開機廣告解決之道
企業對其產品(服務)的消費者負責,這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之一。根據《社會責任指南》(ISO26000),企業對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選擇權和補償權等正當要求負有責任,應使“消費者有機會獲得足夠信息,使他們能根據個人愿望和需求做出知情的選擇,并免受欺騙性或誤導性廣告或標簽的影響”并可以獲得“包括對誤導性說明、劣質產品或令人難以滿意的服務的賠償?!?/p>
部分OTT電視企業與消費者在開機廣告問題的長期對立凸顯了有關企業的利益至上主義及社會責任擔當缺失,也反映了行業缺乏成熟的、負責任的商業模式,不利于OTT電視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因此,各有關機構、OTT電視企業應借助本次江蘇消委會約談智能電視品牌企業的契機,與利益相關方加強溝通、合作,共同探索開機廣告的解決辦法。
1.加快制定關于OTT廣告行業規范
開機廣告等廣告霸屏問題遲遲不能解決,除了企業自身因素,還在于行業對其缺乏統一定性、統一規范。XM廠商播15秒、CW廠商播20秒,SP廠商播30秒,互相競賽著擠占客戶屏幕,不斷突破用戶忍耐度。
開機廣告并不僅僅是智能電視廠商的責任,也有一部分是由電視盒子廠商的責任。為更有效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建議政府、行業協會和消費者保護機構積極互動,邀請OTT產業鏈的重要利益相關方,包括智能電視廠商、電視盒子廠商、主流APP品牌企業、廣告投放企業等,共同研討、制定OTT廣告行業規范。例如規定OTT廣告(含開機廣告)每日廣告次數、單次廣告時長、廣告間隔時長、累計廣告時長等總量控制指標,避免惡性競爭、擠占用戶屏幕實際使用時間。在總量控制原則下,設定一定的公益廣告時間和次數比例,改善行業形象。當然,規范可以為更多OTT廣告事項確定統一標準,例如對屏保廣告、桌面廣告、暫停開始廣告、關機廣告、支付鏈接等。以制定合理、合法、尊重公眾利益的OTT廣告行業規范為著力點,為負責任的OTT廣告商業模式建設提供標準。
2.保障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時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守法合規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OTT電視企業應當首先正視消費者的正當訴求,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補償權等權利。廠家和銷售商應明確告知客戶所售電視產品是否包含開、關機廣告等內容,并標注廣告時長等信息;并在合同中明顯列出內含OTT廣告,具體包含開、關機廣告等信息,供消費者自主選擇。在電視開機推送廣告時,提供容易識別的廣告一鍵關閉功能,滿足消費者使用時的自主選擇權。
筆者通過京東、天貓、蘇寧等電商網站查詢發現,相同規格的智能電視產品,含有開機廣告的智能電視價格相對便宜。如一款55英寸(4K 2G+16G)平板電視售價:海爾1999元、榮耀2999元;另一款65英寸(4K 2GB+18GB)平板電視售價:小米2699元,三星5499元。因此,在廠家和銷售商在充分保障購買者知情權的前提下,購買者可根據自身財力和廣告容忍度自愿購買含開機廣告的電視產品。
此外,對于早期未告知用戶而目前又向用戶推送廣告的,企業應考慮適當補償或幫助客戶關閉開機廣告推送功能。
當然,我們希望那些推送開機廣告的電視盒子企業也要依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否則將可能是下一個被問責的對象。
3.通過播放公益廣告改善企業形象
消費者購買的智能電視或電視盒子并非品牌企業(或OTT廣告業主)財產,除非合同明確,相關廣告(含開機廣告)推送服務并無法律依據。即使銷售合同明確企業有推送權利,絕大多數用戶還是抗拒開機廣告的。為了改善企業與消費者關系,提升用戶滿意度,企業其實可以做更多。
這些OTT電視(盒子)品牌企業掌握著的數以千萬計的智能電視屏幕資源,理應發揮更大的社會影響力,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參考電視臺的一些做法,在行業總量控制規范下,可以開辟一定比例的廣告時間窗口,定期或不定期播放一些高質量的公益廣告,例如播放扶危濟困、尊老愛幼、綠色消費、健康生活廣告等。
4.企業或可探索廣告收益與用戶共享機制
在經濟可行、法律許可的前提下,OTT電視及盒子品牌企業可以探索廣告收益與用戶共享機制(或補償機制)。例如將用戶觀看廣告的時長累積起來,達到一定數量后可以兌換成視頻APP會員權益、甚至可以兌換成現金用于網絡購物等?;粍佑^看為主動觀看,提升客戶體驗。
誠如一位網友所言,“天下苦開機廣告久矣!”。開機廣告侵權事件頻發而得不到解決,究其原因是主要是OTT廣告市場商業誘惑太大而違法成本過低、行業規范不明,而有關企業又缺乏足夠的社會責任擔當,長期漠視公眾權益所致。我們期待相關企業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和媒體的監督下,盡早展開相關整改工作,為用戶想更多、做更好,用更大方的姿態擁抱有怨氣的老客戶;用更陽光、更貼心的產品和服務接納徘徊門前的新客戶;通過各方共同努力,構建成熟的、負責任的OTT廣告商業模式,贏得消費者和社會的信賴,重新樹立負責任的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