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眾籌騙捐案被判返還善款,讓騙捐代價高昂,愛心才不會被濫用
一旦被查實騙捐,不但要退回善款,付出經濟上的代價,還可能失去自由,鋃鐺入獄。只有讓騙捐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讓網絡互助回歸本質,讓網友的愛心不被濫用。
責任編輯:陳斌
一旦被查實騙捐,不但要退回善款,付出經濟上的代價,還可能失去自由,鋃鐺入獄。只有讓騙捐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讓網絡互助回歸本質,讓網友的愛心不被濫用。
11月6日,全國首例因為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某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某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善款被追回了,是一件好事,但這還不夠,應該讓騙捐者付出更大的代價。
據報道,由于兒子患上重病,莫某2018年4月在水滴籌發起眾籌,短短一天之內就籌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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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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