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應成為“一把手工程”
我們常??梢栽贑SR報告的“領導致辭”中,看到企業決策者對社會責任的闡述,或者在公共場合聽到企業管理層對可持續發展表達的關注。然而,要將社會責任工作上升為“一把手工程”,切實發揮企業最高管理層對社會責任的推動作用,只做到這些還遠遠不夠。
發自:南方周末
我們常??梢栽贑SR報告的“領導致辭”中,看到企業決策者對社會責任的闡述,或者在公共場合聽到企業管理層對可持續發展表達的關注。然而,要將社會責任工作上升為“一把手工程”,切實發揮企業最高管理層對社會責任的推動作用,只做到這些還遠遠不夠。
10月24日至25日,由中國外交部指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同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聯合國南南合作辦公室、聯合國駐華系統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首屆可持續發展論壇”在北京召開。論壇發布了《可持續發展企業行動倡議》,該倡議由阿里巴巴集團、中國長江三峽集團、伊利集團等16家企業共同發起,號召企業就推動可持續發展開展關鍵行動。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不斷深入,行業組織或企業自發聯合發起的社會責任倡議逐漸增多。與以往倡議企業聚焦社會責任議題,或樹立社會責任理念不同,此次論壇發布的倡議文字篇幅上更加短小,內容卻更加“精準”,尤其是將最高管理者的推動作用放在“關鍵行動”的首位,號召“由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作為主要推動者,把可持續發展理念納入公司業務發展戰略,可在集團層面設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或首席可持續發展官,以加強對企業可持續發展進程的規劃和協調?!边@切中了當前企業實踐中社會責任管理推進工作的痛點。
社會責任需要最高管理層的領導和推動
作為一種理念,社會責任需要在企業決策和活動的各個環節得以落實和彰顯,成為企業價值觀或企業文化的組成部分。而無論是扁平化組織還是層級組織,企業最高管理層對企業發展戰略和組織治理成效都有著直接且重大的影響,只有取得最高管理層的認可和支持,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才有可能融入企業發展戰略,成為企業的制度安排。
作為一項工作,在實施和推進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落地的過程中,領導層的作用同樣關鍵。在國際標準ISO 26000所界定的社會責任主題中,“組織治理”被視為關鍵因素,有效的組織治理是落實其他社會責任主題的保障。ISO 26000強調“對于有效的組織治理,領導層也至關重要。不論是決策還是動員雇員踐行社會責任,以及將社責任融入組織文化,都是如此?!?/p>
從外部約束來看,監管部門對企業最高管理層支持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逐漸明確。
2019年3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正式發布,文件中對于上市公司董事職責的闡述包括“積極推動公司規范運行,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糾正和報告公司的違規行為,支持公司履行社會責任”。
2019年5月,香港聯合交易所對《ESG報告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提出修改建議,其中一條是增設一項“強制披露規定”,即要求發行人將董事會對ESG事宜所作的考慮,包括董事會對ESG事宜的監管、識別、評估及重要管理過程和目標達成進行“強制披露”。
最高管理層參與不能停留在表面
但是在當前的企業實踐中,最高管理層對社會責任的重視和參與程度仍然有待提升。
我們通??梢栽谄髽I社會責任報告的“領導致辭”中,看到決策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闡述,或者在一些公共場合聽到企業管理者對可持續發展表達的關注。決策者要切實參與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工作,只做到這些這些還遠遠不夠。
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2018年7月發布的《商業和可持續發展目標:WBCSD成員和全球網絡合作伙伴的調查》顯示,“缺乏高層管理的領導”是企業整合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主要障礙之一。思盟企業社會責任促進中心針對CSR職業經理人的調研則顯示,2019年在CSR職業經理人面臨的諸多工作挑戰中,“缺乏公司高管認可和支持”居于首位。南方周末2019年1月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研報告》指出“雖然中國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已經開始參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但大部分中國企業仍然缺乏完善的社會責任履行機制”。這表明當前企業管理人員對社會責任工作的參與仍然停留在表面。
將社會責任作為與經濟效益同等重要的管理任務
那么,企業最高管理層如何切實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貢獻可持續發展?
充分認識管理的職能,將企業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責任作為管理任務之一。作為企業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長或CEO應該對自身承擔的企業管理職能有充分認知。管理學大師德魯克論述企業管理職能時指出,“為了使組織機構能夠正常運轉并作出貢獻,管理必須完成三項同等重要,而又極不相同的任務:組織機構的特定目的和使命、使工作富有生產力并使員工有所成就、管理組織機構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責任”。管理企業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從一開始就應該是管理者考慮的問題,它與企業為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從而達成經濟效益同等重要。
在集團層面設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或CEO擔任委員會主席,審議、確定公司重大可持續發展目標和規劃。在這一方面,一些企業已經開始嘗試,例如伊利集團董事長兼CEO潘剛擔任伊利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2019年3月,伊利召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會議,潘剛簽署發布了《伊利集團可持續發展行動綱領》,確定了伊利集團落實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點領域。也是在3月份,華潤置地正式發布公告,宣布由2019年3月26日起,公司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公司董事會主席唐勇擔任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主席。
對企業所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進行聲明,對企業進一步改善履責績效進行承諾。披露履責信息是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重要環節,是企業回應利益相關方關注的手段,企業最高管理層理應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對未達成的目標和未來的改善計劃給出說明。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將“機構最高決策者聲明”作為企業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的首個指標項,指出在有關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中,董事長、CEO或者相當的高級管理者應不但要聲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和關鍵主題,也應該對報告期內企業發生的重要事件、成就和不足進行聲明,對年度履責績效和目標進行對比,展望機構下一年度的主要挑戰和目標。
在貫徹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有關履行社會責任行動倡議將不斷出現。響應倡議號召,落實倡議精神,不僅需要態度,更需要企業最高管理層發揮領導和推動作用,身體力行,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