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北京八成商品房是“豪宅”
2019年11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根據深圳稅務局消息,從即日起,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為普通住宅,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隨后深圳住建委及稅務局公開回應,此消息屬實。
發自:北京
責任編輯:顧策
據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測算,以北京目前標準(2014年制定),全市有超過80%的房子都是“豪宅”。
2019年11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根據深圳稅務局消息,從即日起,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為普通住宅,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隨后深圳住建委及稅務局公開回應,此消息屬實。
此次調整官方暫時沒有發布文件。此前,按照深圳2015年出臺的政策,是否繳納“豪宅”稅除了設定面積、容積率之外,還要依據政府設定的價格判斷,例如羅湖超過390萬、福田超過470萬、南山超過490萬等。
“豪宅稅”一般指非普通住宅與普通住宅之間的稅收優惠差異。二者之間的主要差異,是一項以“出售價”與“買入價”差額5.6%計算的增值附加稅。
如果以一套買入價為300萬,售價為500萬的滿兩年非普通住宅計算,僅增值附加稅一項就高達11.2萬元。調整后,只要面積和容積率滿足上述條件,交易者就可以省下這筆費用。
此外,普通住宅的界定,還關系到首付比例,各地的規定五花八門。
以北京為例,在同為首套的前提下,普通住宅首付三成,非普通住宅首付四成;二套的差別就更大,非普通住宅需要一次交八成首付,而普通住宅則只需要六成。
深圳的政策調整,打破了以各區域房價為基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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